广东全面放宽特大城市落户限制

12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提出,将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到2035年,全面取消除个别超大城市中心城区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基本实现人口自由落户。规划提出,调整完善广州、深圳两个超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建立健全积分落户年度指标逐年增长机制,及...

广东全面放宽特大城市落户限制

  12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提出,将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到2035年,全面取消除个别超大城市中心城区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基本实现人口自由落户。规划提出,调整完善广州、深圳两个超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建立健全积分落户年度指标逐年增长机制,及时调整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护理人员、环卫工人、技术工人等普通群体的落户指标,精简落户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鼓励中心城区与郊区新区采取差别化落户政策。全面放宽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落户限制,将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由不超过5年进一步放宽到3年以下。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Ⅱ型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确保外来常住人口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在除广州、深圳外的珠三角城市率先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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