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居住证过期了怎么办?2月9日,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获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就此问题给出了答案。
2020年2月4日,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发出通知,明确规定:
(一)对2020年1月1日以来居住证有效期满但逾期未签注,并在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以权威部门通知为准)起,30日内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视为按期签注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连续计算。
(二)对2020年1月1日前居住证逾期未签注,并在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以权威部门通知为准)起,30日内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向前顺延到自2020年1月1日起连续计算。
对上述两种情形逾期未签注的居住证,在2020年1月1日至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以权威部门通知为准)期间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分别按上述两种情形计算办法相应连续计算。
■举例解读两种情形
事例一:2020年1月20日居住证有效期满未签注,3月1日疫情防控期结束,居住证持有人在3月30日及之前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视为居住年限连续计算;在3月31日及以后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居住证签注之日起连续计算。
事例二:2019年12月20日居住证有效期满未签注,3月1日疫情防控期结束,3月30日及之前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向前顺延到自2020年1月1日起连续计算;居住证持有人在3月31日及以后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居住证签注之日起连续计算。
■市民可以网办居住证签注
为让广大群众安心在家、减少外出、减少聚集,降低病毒感染传播风险,我市公安机关倡议市民利用“粤省事”平台,足不出户网上办理居住证签注,并以双向邮寄方式交领证件,实现“零跑腿”办理;或经平台审核通过后,市民可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以权威部门通知为准)补擦写居住证,视为按期签注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连续计算。
■特别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居住证业务均可以通过“粤省事”平台网上办理,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件;对于特殊情况需到窗口办理但目前不是急需办理的业务,市民可待疫情防控期过后再行办理,尽量减少或避免疫情防控期间到公安大厅(窗口)现场办理业务,切实降低病毒感染传播风险。
■附:指引请扫以下的。
【记者】何建文
【作者】何建文
【来源】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