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士后可享三类资助
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李桂民参与“在线问政”栏目,就“青岛市博士后培养资助政策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工作”方面的问题为广大网友解疑答惑。
李桂民介绍,根据《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对博士后主要有三类资助,第一类是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对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博士后,经专家评审后,给予5万元的应用研究项目资助;第二类是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为在站博士后(不含在职人员)发放每人每年6万元的生活及住房补贴,发放时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总额不超过12万元;第三类是博士后安家补贴,对于2017年1月1日后出站并于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给予其2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须在出站后3年内申请,分两年给付,每次支付50%,博士后留青工作满1年后,申请第一年安家补贴,留青工作满2年后,申领第二年安家补贴。
那么,博士后非正常出站,退站后留青还可以享受20万留青安家补贴吗?李桂民解释,非正常出站一般包括提前出站、延期出站和退站。根据《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延期出站的和提前出站的可以在审核确认后申请享受20万元安家补贴;博士后在站期间中途退站的,不再享受青岛市博士后资助政策,无法享受20万元安家补贴。(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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