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本市廉租住房相关政策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各区租金配租补贴标准均有提高,1人、2人家庭的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在3人及以上家庭标准基础上上浮20%。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保障家庭分档区间标准、最大补贴面积标准详见↓
01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申请时在户口所在地连续满1年;
(三)家庭人均住房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元(含元)、人均财产低于元(含元),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元(含元)、人均财产低于元(含元);
(五)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可以单独申请。
02配租标准
(一)配租面积
廉租住房保障的配租面积为保障家庭(含单身人士,下同)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按照此方式计算后,租金配租家庭的配租面积不足居住面积15平方米的,按照居住面积15平方米确定;超过居住面积45平方米的,按照居住面积45平方米确定。
(二)租金配租补贴标准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元(含元)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元(含元)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是: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为160元,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为120元,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为75元。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元(不含元)至元(含元)间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元(不含元)至元(含元)间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是: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为110元,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为85元,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为55元。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元(不含元)至元(含元)间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元(不含元)至元(含元)间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是: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为65元,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为50元,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为35元。
1人、2人家庭的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在前述基础上,上浮20%。
上述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相关标准和事宜,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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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上海发布
编辑:王姝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