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原劳动部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指出,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由此可见,如果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尽管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也并不存在加班。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可以要求加班费
第二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在试用期内应该缴交社保。你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第三,请假1天扣2天是违法的,可以去投诉,需要写投诉报告和提供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