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武汉最新购房政策!落户、限购、新版合同、LPR、公积金新政齐了!

本文导读:PART1:2020武汉买房条件、首付等买房政策汇总PART2:购房所需资料,房查&征信查询攻略PART3:全装修限价、刚需优先等其他政策PART4:商业贷款&LPRPART5:公积金贷款PART6:落户政策PART7:二手房交易相关政策...

2020武汉最新购房政策!落户、限购、新版合同、LPR、公积金新政齐了!

  

本文导读:

  

PART1:2020武汉买房条件、首付等买房政策汇总

  

PART2:购房所需资料,房查&征信查询攻略

  

PART3:全装修限价、刚需优先等其他政策

  

PART4:商业贷款&LPR

  

PART5:公积金贷款

  

PART6:落户政策

  

PART7:二手房交易相关政策

  

大家可以关注[武汉楼市一线]左边公众号右边,在底部对话框回复“政策”查看更多武汉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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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2020武汉买房条件、首付等买房政策汇总

  

一、限购区域与不限购区域划分(2020年无新变化)。

  

限购区域: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其中东西湖、黄陂、江夏区是部分范围限购,具体范围如下:

  

1)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以西)。

  

PS:东西湖限购区2019年有微调,将宏图路以东划为限购区,包含地铁时代云上城等。

  

  

2)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郑店的部分区域(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渝高速以北)

  

  

3)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

  

  

4)长江新城起步区(2019年8月版本):规划范围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虽然长江新城起步区的范围北面扩大至四环线,但长江新城楼市限购区的范围暂未调整,江北铁路以北的清能正荣府、南德长江城等楼盘依然不限购区。

  

  

PS:长江新城新增部分依然不限购

  

不限购区域:

  

蔡甸区(全部)、新洲区(全部)、汉南区(全部)、黄陂区(后湖以北区域包括横店、前川等、汉口北、长江新城起步区中江北铁路以北的区域)、江夏区(五里界、金口)、东西湖区(走马岭)。

  

二、限购政策及买房首付

  

(一)限购区+本市户籍(集体户口视为本市户籍)

  

套数认定规则:认武汉房+认范围内未还清住宅贷款(持有的商办产品贷款不计算套数)

  

1、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

  

①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再买房1套,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70%。

  

②不过如果首套房无贷款,购买二手房可以视情况按照首套房利率计算(首付仍需5成)。

  

③如果在武汉市无住房,在范围内有1套房贷款未还清,一般可首付4成。

  

3、二套房及以上

  

①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②另在范围内有2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未还清,则不得贷款购房。

  

(二)限购区+非本市户籍

  

1、买房条件

  

根据武汉市限购政策,非武汉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买首套住房,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武汉缴纳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且只能购买1套住房。注意:部分区域(如汉阳)不认省直社保。

  

2、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二套房

  

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三)不限购区(武汉市户籍与非武汉市户籍政策相同)

  

只认贷不认房:认范围内未还清住宅贷款(商办产品贷款不计算套数)

  

在不限购区域,理论上首套房首付2成,二套房首付3成,且首套房、二套房认定规则为“认贷不认房”,不论是否拥有武汉户籍及在武汉名下是否有房,只要没有房贷,在武汉不限购区购房均视为首套房。

  

1、首套房:政策层面首付比例不低于20%,少数楼盘可以实现,也有不少楼盘要求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范围内名下有一套商品住宅贷款的,视为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也又不少不限购区楼盘普遍都要求首付比例不低于40%.

  

3、二套房及以上

  

在范围内名下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宅贷款的,可在武汉不限购区全款购买商品房,不得贷款。

  

(四)特殊情况

  

本地有一套房,外地有一套贷怎么算?

  

认本地房,认贷,以上情况算第二套房,首付5成。

  

本地无房,外地有一套贷怎么算?

  

不同银行政策不一样,一般可执行首付4-5成。

  

本地无房,外地有两套贷怎么算?

  

如符合限购政策可以购房,但不可以贷款。

  

本地有1套房,无贷款怎么算?

  

按照二套房政策,首付不低于5成,不过可能可以按照首套房利率上浮比例来执行。

  

(五)公寓和商铺(40年产权的)

  

首付一律5成,只能商贷不能公积金贷款,10年贷款,利率上浮10%,目前一般上浮50%甚至更多。

  

  

三、买房流程

  

1、资料核查

  

购房者在买房时需要向开发商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开发商上报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核查。

  

2、资格核查

  

开发商在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中对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核查。市房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待查购房人相关信息后,需在48h内反馈查询结果。在此期间,合同备案系统将锁定购房人选购的住房。

  

3、网上签约

  

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双方在正式网上签约时,购房者还需签署《承诺书》,阐明购房人已阅读限购政策内容,对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及付款方式的真实性负责。

  

4、合同备案

  

开发商在网签5个工作日内,需到辖区房管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这个环节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合同备案上报册、全套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承诺书》原件、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5、交易管理

  

交易双方持《承诺书》、《结果通知单》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存量房交易手续。

  

四、相关问题解答

  

住宅限购政策范围不包括取得或者购买用于拆迁安置的商品住房(实物安置)、限价商品住房、动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各类政策性住房。

  

家庭住房情况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在武汉现在拥有住房套数为准,曾拥有的住房但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不计入现有住房数量。

  

如何认定是否为本市户籍?

  

(一)购房人家庭成员为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购房人家庭成员之一为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购房人持本市集体户口的,凭本人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记载的发证机关所在地作为是否本市户籍判断依据。武汉集体户口与身份证地址不一致,取身份证发证机关判断是否为武汉客户;

  

(三)购房人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不含本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原则上视同为本市居民。

  

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如何认定购房资格?

  

(四)两人及以上在上述区域共同购房,共同购房人为非同一居民家庭,如购房人之一为非本市户籍并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之一为本市户籍并在本市拥有2套住房的,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暂停在上述区域向其出售房屋。

  

(五)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共同购房人为非同一居民家庭,按共同购房家庭分别拥有一套住房对待。

  

(六)住房共有人之间办理部分产权转移的,应先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程序。未通过资格核查的,如住房共有人系非直系亲属,且产权来源为通过赠与方式取得,应认定为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不予办理交易监管手续;产权来源为其他方式取得,应认定为符合限购政策规定,可以办理交易监管手续;如住房共有人系直系亲属,应认定为符合限购政策规定,可以办理交易监管手续。

  

社保买房细节:

  

(七)提交省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还应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可参照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政策执行。

  

(八)提供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其工作单位系总部注册地在本市派驻外地分支机构的,或总部非本市,其分支机构在本市的,提供其总部或分支机构在本市注册的相关证明,参照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政策执行。

  

拆迁户购房时,还建的住房算在限购范围内吗?

  

(九)购房人家庭属房屋征收对象的,其征收协议中明确可购住房套数的,在合同备案时在征

  

收协议原件上加注记,该部分房屋不纳限购范围

  

(十)港澳台、外籍人士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需填写在本市购房需写在本市一套自住自用承诺书。对于武汉劳务合同没有必须要达到2年的要求。

  

PS:集体户口买房的,必须身份证所在地也是武汉

  

PART2:购房所需资料

  

房查&征信查询攻略

  

更多房查相关攻略,可以关注[武汉楼市一线]左边公众号右边,在底部对话框回复“房查”查看。

  

  

一、购房流程及所需资料

  

现在的购房流程大概是这样:关注阿松评楼&武汉楼市一线左边公众号右边——加入“武汉阿松”购房群——看房——诚意登记(部分楼盘为圈存)——拿证后认筹(直接认购楼盘无需认筹)——开盘选房——交首付——办贷款——签合同(网签)——贷款审批放款,拿回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

  

所需核心资料:

  

1、房查报告

  

2、身份证

  

3、结婚证(单身证明、)

  

4、户口本

  

5、银行流水

  

6、收入证明

  

7、征信报告

  

  

  

  

  

  

  

其他资料:

  

  

二、武汉个人自助房查攻略

  

今天“武汉阿松”就把征信报告网上和线下查询流程、网上房查和线下房查流程完整汇总给大家,搞不清楚自己名下有几套房的还是应该去查一查,如福利房、还建房到底算不算套数,一查便知。

  

关于调整个人房产信息查询窗口服务时间和自助查询服务的公告

  

我局个人房产信息查询服务已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纳入武汉市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原我局在武汉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和市民之家负一楼部署的自助查询机从即日起撤销,市民可就近前往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市政务服务24自助服务点办理。同时自2019年7月19日起,武汉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个人房产信息查询窗口服务时间调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00。

  

特此公告。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记者从武昌区房管局获悉,武汉将实行商品房资格核查全程网办,此举标志着武汉市商品房资格核查、网签到交易登记,全过程实现一次办、网上办,不仅有效节省市民时间,还能大大规避风险。

  

2020年1月1日起,购房者的资格核查实现全程网办,购房者房查无需再前往各办事点窗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办理,实现了“跑零次”“不见面办理”。意向购房者可通过武汉市房管局官网申请资格并查询结果,如果通过审核,即可获取编号和左边二维码右边等审核资料信息,该资料60日内购房有效,过期需重新申请。

  

武汉市武昌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商品房资格核查全程网办可有效疏通资格核查环节的“堵点”和“痛点”,用“数据跑路”代替“用腿跑路”。此举改变了过去先与开发商网签,再进行资格核查,取得资格核查结果后,方能正式进行合同备案的情况,可有效避免与开发商交纳定金后,又发现没有资格购房,导致合同纠纷的情况。同时,商品房资格核查时间,也将大大缩减。

  

今年来,武昌区房管局多次进行交易程序简化,先后推出了商品房合同备案全程网办、企业间非住宅转让合同免签直办、新建商品房“同城通办”、二手房资格核查网上办等多项举措,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政务中心服务点

  

  

..................

  

个人房产信息查询结果核验

  

  

三、微信房查攻略

  

登录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的“网上办事”栏目

  

点击“个人房产信息网上查询平台”

  

  

关注“武汉住保房管”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

  

点击“办事大厅”栏“个人房查”选项

  

即可注册并查询

  

查询人足不出户,即可全天24,在线查询到个人用于子女入学、异地房屋买卖、异地住房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住房调查等12项在内的武汉市辖区房产信息。最快10秒内获得单项结果,且查询结果支持在线查看、下载打印。

  

查询人足不出户,即可全天24,在线查询到个人用于子女入学、异地房屋买卖、异地住房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住房调查等12项在内的武汉市辖区房产信息。最快10秒内获得单项结果,且查询结果支持在线查看、下载打印。

  

  

  

三、征信现场查询:

  

武汉市征信查询点如下:(需本人持身份证到相关网点查询,大部分网点周末都是可以查询的)

  

征信报告和房查,若是已婚,必须提供夫妻双方的。

  

查询地点一览表:

  

(根据“武汉阿松”实测,其中有一些查询地点已做变更,请大家提前电话核实)

  

  

五、个人征信报告网上查询步骤详解,不用再跑银行啦(24个出结果)

  

官方网站:

  

  

个人信用信息提示是注册用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是否有记录的提示性信息,比如是否有最近5年内的贷款、贷记卡记录,以及准贷记卡透支超过60天的记录。

  

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为注册用户提供其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汇总信息,个人信用报告则涵盖明细信息。公共记录包括欠税记录、强制执行记录、民事判决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电信欠费记录等。

  

那要怎么上网查询个人信用记录报告呢?

  

第1步:打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官方网站(链接: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点击注册。

  

第2步:同意服务协议进入下一步。

  

第3步:填写个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

  

第4步:验证方式有2种,建议选择问题验证,接下来进入下一步设置问题验证内容,最后提交就可以了。

  

第5步:设置密码的时候需要注意,必须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数字三种类容。

  

第6步:提交成功之后,一定要牢记查询密码。

  

第7步:24之内你的手机会收到激活短信,这个时候你就可以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了。

  

第8步:输入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第9步:登陆进入后,点击左侧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10步:认证方式选择数字证书验证/问题验证,输入查询密码。

  

第11步:然后你的个人征信报告就生成了!

  

详细房查和征信查询内容可点击:

  

《史上最全征信+房查攻略出炉!再也不用跑市民之家排队了!》

  

PART3:全装修限价、刚需优先等其他政策

  

一、新版购房合同上线

  

  

  

一、2020版示范文本与旧版示范文本的主要变化

  

一是明确了全装修商品房计价方式、价款构成和装饰装修交付标准;二是明确了房屋抵押情况、已设定抵押商品房的销售及相关约定;三是明确了购房人在房屋交付前有权对房屋进行查验;四是明确了出卖人交付、买受人付款等违约责任;五是完善了预售资金监管、首期维修资金缴存、违约利息计算方式(LPR)、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质量及保修责任等条款;六是明确出卖人不得通过补充协议对合同正文格式条款内容进行变更免责或不合理加重买受人责任;七是适应“放管服”改革变化的需要,调整了相关证照名称的表述;八是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代理人)信息进一步完善;九是补充了相关专业术语解释。

  

二、2020版示范文本明确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1、明确全装修商品房按购房合同总价款办理贷款

  

2020版示范文本明确全装修商品房为一体化产品,其房屋总价款包括毛坯价款和装饰装修价款,买受人选择贷款购房的,按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后,剩余款项(含装饰装修价款)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2、进一步规范全装修商品房装饰装修交付标准

  

2020版示范文本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装饰装修交付标准进行了规范:一是强化交付标准,强调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除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外,还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二是明确出卖人擅自加装部分的归属问题,示范文本中注明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三是细化对装饰装修标准的约定,2020版示范文本(预售合同附件六、现售合同附件七)从内、外装饰装修两个部分,按照起居厅、卧室、厨房等不同功能区间分类罗列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规格、数量等内容,供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3、对已设定抵押商品房的销售进行明确

  

根据《物权法》、《担保法》相关规定,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2020版示范文本中增加了商品房抵押情况的条款,第四条要求出卖人对商品房是否设立抵押,抵押类型、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限等情况如实进行填写。2020版示范文本附件三要求将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解除抵押的时间、条件作为附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对关于抵押的其他问题自行约定。

  

4、明确房屋交付前购房人应依法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根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款的规定:“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时间和方式由购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按照该规定,2020版示范文本第十二条明确了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应当持《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到指定的维修资金交存窗口或专户管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行交存,凭已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票据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买受人未按规定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至专户管理银行的,出卖人不得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5、明确购房人有权在房屋交付前进行查验

  

2020版示范文本明确了购房人在办理交付手续前对商品房享有查验权,即“买受人有权在办理交付手续前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6、明确违约利息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因出卖人违约,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购房款及利息。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公告,宣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随着利率政策的调整,2020版示范文本对返还已付购房款利息的计息方式也作出相应调整,修订为“按照不低于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给付利息”。

  

7、出卖人不能借补充协议加重买受人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经常出现通过补充协议对合同正文的格式条款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况,特别是补充协议中作出减少或免除出卖人责任的约定。针对这种情况,2020版示范文本在关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中明确:“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三、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需重点注意的事项

  

1、购房前应认真查阅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的相关资料,如商品房项目的“五证”(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代理销售机构营业执照等证件,以及房屋抵押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一房一价”表、装饰装修交付标准、销售人员等公示信息。

  

2、注意查验商品房抵押信息,对于已设立抵押的,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附件中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明确解除抵押的条件、时间,否则将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3、在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加强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防范合同陷阱和潜在风险。

  

4、购房人应通过正规商品房销售渠道购房,注意核对销售人员及其公示信息是否一致,谨防上当受骗。

  

5、购房款应当支付到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预售资金监管账号一致的POS机收款账号,确保所交房款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否则将无法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新版合同部分截图如下:

  

  

  

  

  

二、装修价格计入备案价

  

2020年5月起,武汉市购房合同与装修合同合并,如果为带装修销售,备案价包含全装修部分价格。根据武汉市房管局指定的装修标准,从毛坯部分价格1万以下到3万以上,共分6档,按价格区间限制全装修价格,再计算毛坯部分房价和全装修部分房价之和计为备案价。

  

具体划分为:(目前装修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毛坯房价均价低于1万/平的,全装修不高于2000/平;

  

毛坯房价均价1万/平——1万5/平的,全装修不高于2500/平;

  

毛坯房价均价1.5万/平——2万/平的,全装修不高于3000/平;

  

毛坯房价均价2万/平——2.5万/平的,全装修不高于3500/平;

  

毛坯房价均价2.5/平——3万/平的,全装修不高于4000/平;

  

毛坯房价均价3万/平以上的,全装修不高于5000/平;

  

在备案价和装修限价这两项基础上,收取任何其他费用都属于违规,可以举报,如捆绑车位、软装包、科技报、茶水费都属于违规。

  

市长热线投诉电话:

  

武汉市房管局投诉电话:

  

各区房管局投诉电话:

  

  

三、刚需优先政策(2020年没有强制实施,只有极少数楼盘在使用)

  

由于2020年武汉楼市供大于求,抢房情况很少出现,因此刚需优先政策几乎没有执行了,只有极少数的楼盘还在使用。目前部分楼盘还在使用的刚需优先政策为2018年11月出台的刚需优先政策:

  

(一)预售备案均价低于元/平方米(不含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

  

(二)开发企业应将上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户型建筑面积低于140平方米(不含140平方米)的准售房源,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随机选取不少于80%的比例(含8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其中,江岸区后湖片区、汉阳区四新片区、洪山区白沙洲片区、东湖高新区光谷东片区、东西湖区常青片区、蔡甸区等热点区域,按100%的比例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现重新予以公布,自2018年11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

  

3月2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

  

  

  

一、分批有序开工复工。以区为单位,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在落实防护措施情况下,支持房地产企业实行差别化分批复工复产,全面加强办公场所、经营场所、施工现场的防疫管理,有序组织房地产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活动。二、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防护物资保障、人员健康监测和教育培训,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有序。切实保障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安排,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三、优化审批服务。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全面实行网上预审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办理速度,对开发企业资质事项,取消劳动合同、企业章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等收件资料,采用法人承诺的方式予以替代;对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在未取得前期物业合同备案的情况下,法人承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完成相关手续的,可先行办理。推行不见面服务,资质、预售许可和告知书等各类证照文书和各事项办理过程中确需收取的材料,通过邮政免费快递送达,减少办事大厅人员聚集。开通预约办理服务,对于重大项目等急需办理相关手续的,开辟“绿色通道”,按预约时间优先办理。四、适当调整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2020年10月1日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开发投资额达到25%以上,且高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1/4以上、多层(含六跃七层)及低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即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五、提高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10月1日之前,在重点监管资金增加“项目主体结构达到三分之二进度”拨付节点,累计拨付额度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的55%;进一步降低开发企业财务成本,开发企业申请使用银行保函等额替换重点监管资金时,无需签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补充协议》,银行保函有效期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已按规定足额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企业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累计申请额度为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的100%,并可申请撤销监管账户的监管;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或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在工程进度未达到规定的用款节点,可申请预支重点监管资金。六、完善社保、个税缴纳认定标准。非本市户籍购房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缴纳社保或个税需缓缴的,其缓缴期可视为连续缴纳,补缴时限不超过6个月。

  

2020年9月25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延长《关于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执行期限至2021年3月31日的通知。

  

  

四、网签备案新规

  

  

新规定与原来有何不同

  

  

  

  

  

PART4:商业贷款&L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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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PR连续下降至4.65%,成历史值,已连续半年未变化

  

2020年9月21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中国人民银行授权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9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9月LPR和4-8月相比无变化。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4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相比上月下降20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为4.65%,相比3月下降了10个基点(即0.1%)。

  

  

  

此后5-9月的利率均与4月持平,没有继续下调。

  

2019年11月20日,央行宣布5年期以上LPR(房贷基准利率)下降为4.80%,2020年2月20日为实行LPR计算方式以来第二次下调LPR,2020年4月20日为实行LPR计算方式以来第三次下调LPR(此次下调幅度较前两次都大),目前总计下调过三次。

  

“武汉阿松”自制LPR变化表如下:

  

  

目前4.65%的LPR,也是从中国有利率政策以来的值。

  

  

2、目前武汉首套执行利率5.68%为主流,二套基本都在6%以下

  

在这个版本的利率统计表中,武汉首套房执行的利率为5.68%,首套房上浮的基点基本在103个基点;二套房的执行利率为5.93%,全面降到了6%以下。

  

  

  

3、LPR到底怎么玩?

  

1、什么是LPR?

  

贷款基础利率,又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PrimeRate,LPR)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贷款基础利率的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是在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指定发布人对报价进行算术计算,形成报价行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并对外予以公布。

  

2、在新规执行后,贷款利率=当时的LPR(会随时变换)+上浮基点数(不变量)。假设,当下你放款的时候执行了4月20日更新后的LPR4.65%,然后上浮103个基点(即1.03%),那么你放款时候的利率就是5.68%,相比2019年武汉普遍上浮20%即5.88%的利率足足下降了0.2%。

  

3、对于此前已经放款的购房者来讲,如果是已放款的时LPR为4.75%,不管你上浮多少个基点,在你放款一年之后,就可以根据的LPR计算下一年的贷款利率。比如你签约时是LPR4.75%+上浮100个基点,到明年重新计算,你下一年的利率就是LPR4.65%+上浮100个基点,利率下降0.1%。

  

近期放款的购房者如果上浮103个基点的话,那新放款的利率计算公示将如下:利率=LPR4.65%+上浮103个基点(即1.03%)=5.68%。

  

对于购房者来讲是利好。

  

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公告称:从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2020年8月,所有定价基准利率浮动的存量贷款,都已转化成LPR。

  

  

PART5: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官方热线:)

  

更多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可以关注[武汉楼市一线]左边公众号右边,在底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查看。

  

  

1、武汉公积金发布新政

  

近期,武汉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对《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截图如下(“武汉阿松”整理的重点部分划线):

  

  

意见稿重点内容如下:

  

  

“武汉阿松”解读:

  

1、武汉公积金资金池紧张了,原因是武汉开放异地公积金后,武汉公积金资金池被迅速掏空了。武汉之所以启动异地公积金,是因为在2017-2018年武汉楼市火的时候,武汉大多数楼盘都变相阻碍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武汉公积金资金池相对充裕。

  

2、资金池紧张了后,启动一级响应,即暂缓湖北省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异地公积金办理,也就是说短期内除上述不限制城市外均将停止异地公积金办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据“武汉阿松”查询资料后得知有南昌、长沙、合肥等城市,具体请以武汉公积金中心回复为准。(目前个贷率约87%,即将启动一级响应)

  

3、如果资金池继续紧张,将启动二级响应,短期内暂缓商转公、暂缓提取过公积金的人群公积金贷款申请。“武汉阿松”个人预计二级响应很快也会启动。

  

4、如果再紧张,将启动三级响应,一旦启动,则公积金仅支持首套刚需购房者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即二套、所有形式商转公短期内都将暂缓。同时还将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目前基准1、额度为70万,三级响应后将下调到0.8,即56万。

  

原文如下:

  

  

  

二、异地公积金贷款新政2018年12月起执行

  

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章异地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异地贷款的对象具有武汉市户籍且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异地贷款。第七条异地贷款的条件(一)借款人及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借款人及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偿贷能力;(三)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符合武汉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四)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之内,首付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五)在缴存城市和本市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的,且无影响异地贷款偿还的其他负债;(六)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七)符合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借款人及配偶已累计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的,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武汉公积金中心不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第三章异地贷款住房套数认定的标准、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九条异地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人家庭(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缴存城市和本市的房屋套数及公积金贷款次数合并计算。第十条异地贷款额度、期限异地贷款额度、期限按照《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执行。借款人及配偶其中一方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的,或者借款人及配偶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异地贷款时,贷款额度合并计算。第十一条异地贷款利率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及相应档次利率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异地缴存,武汉贷款

  

办理条件

  

①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

  

②户籍地为武汉;

  

③借款人在武汉无单位设立的个人公积金账号;

  

④家庭当前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家庭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小于2次;

  

⑤缴存地和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

  

办理资料

  

借款人申请异地贷款时可向武汉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咨询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并携带以下资料向受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武汉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

  

②缴存城市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及近半年缴存明细;

  

③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借款人婚姻关系或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等),未婚的需填写未婚声明;

  

⑤缴存城市及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证明;

  

⑥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⑦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01

  

异地贷款咨询和申请

  

02

  

异地贷款受理和初审

  

03

  

异地贷款审核和审批

  

04

  

合同签订

  

05

  

贷款担保

  

06

  

贷款发放

  

  

武汉缴存,异地贷款

  

办理条件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省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申请出具缴存证明;各分中心核实申请人信息后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办理流程

  

01

  

提交申请

  

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向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提出申请。由配偶代办的,应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02

  

出具证明

  

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及贷款情况,向职工出具缴存证明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03

  

账户冻结

  

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向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后,对其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进行冻结;

  

04

  

返回回执

  

职工在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缴存证明回执提交至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

  

05

  

账户解冻

  

对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审核结果为不予贷款的职工,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对其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办理解冻手续。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向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提出申请。由配偶代办的,应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01

  

02

  

出具证明

  

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及贷款情况,向职工出具缴存证明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账户冻结

  

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向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后,对其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进行冻结;

  

03

  

04

  

返回回执

  

职工在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缴存证明回执提交至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

  

账户解冻

  

对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审核结果为不予贷款的职工,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对其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办理解冻手续。

  

05

  

注意事项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贷款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结清后,借款人或配偶可凭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结清证明、结婚证及身份证到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解冻手续。

  

  

异地公积金受理标准及要求

  

  

三、商转公发布新政

  

2020年6月18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就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变化1:商贷发放后的还款期由“6个月”修改为“12个月”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条件之一,由原来的“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月及以上”,修改为“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武汉阿松”认为,这个调整对99%新房购房者并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新房商转公都是在交房办证后才能操作,而新房交房周期基本都在1-3年,所以商贷还款了12个月一般不会形成实质性门槛。变化2、存量房(二手房)“商转公”贷款期延长此次细则中,不仅将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下同)上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此外,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最长期限,也由20年延长至30年,与《武汉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公积金中心介绍,该条规定主要是为了回应购买二手房职工的贷款诉求,并与现行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房龄保持一致。“武汉阿松”认为,这对于二手房商转公还是有些利好的。变化3:明确“商转公”贷款首套房和第二套房的判定规则(规划变化不大)“武汉阿松”总结:商转公的套数认定规划变化不大,只是明确了细则。“武汉阿松”总结了公积金套数的认定规则:即以家庭为单位,认武汉房屋套数+认公积金贷款记录。同一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得持有超过2套房;且同一家庭,同一时期只能公积金贷款1套房屋(含商转公),且一生中同一家庭使用2次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变化4:增加了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增加流程,无实质性影响)细则中,增加了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即“原商贷借款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房屋产权为单独所有的,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需出具转贷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及共同还款的公证书”。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条规定主要是为了约束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后,夫妻双方有共同还款的义务。

  

备注:

  

很多人看到此政策第十七条后向“武汉阿松”提问,“原商贷房屋为非婚姻联名购买的,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是不是婚前购房不能商转公?

  

“武汉阿松”表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第十七条的意思是,2个人联名购房(如兄弟、父子、朋友或陌生人都可以联名购房),只要不是夫妻联名购买,就不能办理商转公。

  

如果购买时,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结婚后如果符合其他要求,是可以办理商转公的。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已结婚,需出具转贷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及共同还款的公证书。说白了,本来是单身的债务,婚后商转公就变为2个人的债务,需要配偶也同意承担债务就可以转。同时,单身购房的婚前财产,如果婚后商转公了,就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总体来讲,商转公政策变化不大,都是在细节上调整和完善!

  

附1:“武汉阿松”总结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原商贷正常还款1年以上,且是纯商业贷款才能转公积金,组合贷款是不能转公积金的;

  

2、已交房办理两证或不动产证;

  

3、原商贷银行同意;

  

4、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只能转成纯公积金贷款,不能转成组合贷款!!

  

5、目前异地公积金,只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办理异地商转公。

  

新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贷款的年限为30年-此前商贷已还款的时间。

  

所需资料即流程:

  

  

四、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除商贷所需的全套资料外,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

  

1、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一份;

  

2、银行版征信报告;

  

3、提供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明细;

  

4、单位委托其他企业代缴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所在单位与缴存单位签署的代缴协议,社保明细,个税明细。

  

  

PS:关于公积金贷款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拨打公积金贷款官方热线咨询。

  

PART6:落户政策

  

PART1:大学生学历落户

  

PART2:随迁落户

  

1、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

  

2、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

  

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4、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PART3:技术、人才类落户

  

1、国家、省、市评定的人才落户

  

2、“四上企业”高管人员落户

  

3、中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4、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5、高技能人才落户

  

6、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落户

  

PART4:积分落户

  

PART5:市外迁入落户、市内迁移落户

  

1、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

  

2、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开发区落户

  

3、开发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

  

4、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新城区、开发区落户

  

5、新城区、开发区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落户

  

PART6、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落户

  

PART7:买房落户

  

PART8:其他

  

1、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

  

2、本市生源学生回原籍落户

  

其中PART1:大学生落户武汉:45岁以下专科即可全家落户武汉

  

1、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毕业生;

  

2、毕业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PART7:买房落户

  

外地人买房落户要满足以下条件:

  

主城区: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

  

远城区:80平米以上,且总价20万以上住房可落户。

  

(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另外,是可以累加的!

  

1、购房面积及总价可累加。

  

如:在江岸区购买60平米住房,在洪山区购买40平住房,则累加面积达到100平米,可任意选择落户江岸区或洪山区。

  

2、主城区、远城区无法累加

  

如:在江岸区购买60平住房,在东西湖购买40平住房,面积则无法累加,并无法在其中一区落户。

  

3、购买二手房要确定前房主是否在此房源落户。

  

如果前房主已经落户则你无法落户,如果前房主已经将户口迁走,购房者就可以落户。

  

注意!以上条件,只针对新房,外地户口买二手房依然是无法落户的!(现在武汉市限购外地户籍需提交连续2年在武汉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才有购房资格哦~)

  

二手房落户的条件与新房不同,条件相对来说更为苛刻,先决条件是购房者需要是挂靠在托管中心的集体户口或者是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否则买二手房是转不了的,不管多大面积。武汉的集体户口是可以直接转到你买的二手房里面的,当然前提是原房东必须把自己的户口牵走或者该房名下无户口。

  

落户条件:

  

1.不管是中心城区,还是新城区,是房子总价和面积两个条件同时满足,而且必须是新房才可以。

  

2.落户要求的“首次交易的商品房”为70年产权的商品房。限价商品房、还建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商住楼、办公及经营性用房都不行!因此如果想要通过购房办理外地户籍迁入,购房前一定要弄清房屋性质。这点很重要!(二手房不能通过购房落户方式,只能通过人才引进方式,以下有详细介绍)

  

3.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汉南区合并后,原属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户口仍属于中心城区户口,原属于汉南区的户口仍属于新城区户口。

  

4.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户口属于中心城区户口。

  

5.除夫妻共有外(夫妻共有是指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其他房屋产权人共有的,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结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落户时,需按房产证上所占比例分割,达到标准的一方,方可办理。

  

6、主城区与主城区之间,新城区与新城区之间,主城区迁入新城区的,凭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新城区农村地区需入户凭移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接受证明、责任区民警核实门牌号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更多武汉落户相关政策,可以关注[武汉楼市一线]左边公众号右边,在底部对话框回复“落户”查看。

  

  

  

  

PART7:二手房交易相关

  

房产相关税费计算方方法

  

武汉二手房需3证齐全才可挂牌

  

一、武汉二手房挂牌需提供三证,

  

中介紧急通知?:希望每个业主能配合我们签署三证。应房管局文件要求,在售房源必须房管局挂牌,不挂牌的2020.01.01后所有网站不展示下架。必须提供三证委托。三证包含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出售委托书。

  

  

  

来源: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时间:2019-12-0417:02

  

  

  

  

二、二手房交易税费

  

  

2月3日,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税费的通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9〕13号文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上图片源于官网截图)

  

二手房交易税费的新变化:

  

由于转让未满两年的二手房,需要缴纳5.6%的增值税及附加(5%增值税+0.6%增值税附加)。

  

新规定实施后,增值税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减半收取,也就是增值税附加的税率由0.6%降为0.3%,即增值税及附加费的税率由之前的5.6%降为5.3%。

  

减税后,二手房交易能减多少税费?

  

新规的变化是“增值税附加“减半征收,其他税率均无变化,这也会促进未满两年的二手住宅交易量。

  

比如购买一套未满两年的普通住宅,计税价格为200万元,则增值税及附加的缴纳额分别如下:

  

新规实施前:200万元÷1.05×5.6%=元

  

新规实施后:200万元÷1.05×5.3%=元

  

减税后,一套200万的房产将少缴纳5715元的增值税及附加。

  

减税后,二手房产转让要交哪些税费?

  

二手房交易中,房产受让方(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房产转让方(卖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根据房屋属性及转让主体的不同,征收税率各有不同。根据贝壳武汉站交易中心提供的税费资料,2019年武汉二手房转让需要缴纳以下税费(附个人和公司购买二手房相关税费):

  

  

此前税费汇总表格:

  

  

  

备注:

  

1.计税价为网签价格(网签价一般等于贷款评估价)与过户指导价(房地局机评价格)两者的高值。

  

2.满“两年”或“五年”的界定时间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登记时间为准。

  

3.“差额”是指本次交易的核定金额减去原购房发票金额。

  

4.家庭住房是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加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范围内无住房登记。

  

5.由于政策变化较快,上述税费表仅供参考,以过户实际缴纳税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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