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陸梓華)從2012學年起,凡符合條件參加居民醫保的中小學生就醫憑証問題按下列方案解決:
小學一年級學生可持在幼兒園階段申領的《上海市社會保障卡》(無照片,以下簡稱“兒童卡”)或《上海市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專用)》(以下簡稱“醫保卡”)作為就醫憑証。
小學二年級至高三年級學生可持原學籍卡或兒童卡作為就醫憑証。其中初中六年級(預備班年級)可持原小學階段申領的學籍卡作為就醫憑証,高一年級可持原初中階段申領的學籍卡作為就醫憑証。
原兒童卡、學籍卡在有效期內,學生在本市范圍內學籍變動(轉學、升學、留級、休學等)的,其社保功能繼續有效。
原兒童卡、學籍卡遺失或損壞,屬於本市戶籍的學生,可前往就近的社保卡補換卡網點補換﹔屬於非本市戶籍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學生,可前往就近的醫保經辦部門補換醫保卡。
對於從未申領過兒童卡、學籍卡的學生,屬於本市戶籍的,可前往就近的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申領上海市社會保障卡﹔屬於非本市戶籍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學生,可前往就近的醫保部門申領醫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