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2017年3月28日以后引进到我县全职工作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以下人员除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房地产业、非县属国企、劳务派遣人员)。引进对象须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我县工作满1周年。
二、补贴标准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3万元/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1.5万元/年。符合补贴要求的人才,自申请之年起最长连续发放三年。
三、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8日至5月31日
四、有关说明
1.6月17日下班前相关主管部门或者镇(街道)需汇总完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县人力社保局,因此请各位申报人线上审核通过后尽快生成、打印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和其他附件材料一并交至各主管部门或者镇(街道)。
2.新申报人员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需完整提供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身份证明、高级职称证书(非江浙沪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证书须办理调入审定)或学历学位证明(国内学历包括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需1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合同期内)、申请人是企事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保参保证明(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获取个人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体现出具证明前24个月缴费情况)、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原则上提供建设银行一类借记卡)。
3.续申报人员可只提供上述申报表、身份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保参保证明、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4.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奖励对象及享受卫生系统引进人才奖励人员不可申请此次高层次人才补贴,具体情况可咨询各自主管部门。
5.所有申报高层次人才补贴人员须来嘉善全职工作;不包括退休后返聘来嘉善工作的人员或在嘉善工作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人员;提交申报材料至公示结束前申请人仍需全职在岗,且社保无中断记录。
温馨提示:申报补贴的同时请在“浙里办”手机APP尽快申领嘉兴人才码
联系方式:人才开发和职业能力建设科0573-
来源|嘉善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