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7年度社保缴费比例标准

上海2017年度社保缴费比例标准近日,据报道,上海近期公布了2017年度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医疗保险单位费率及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均下调0.5%。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上海2017年度社保缴费比例标准,欢迎大家阅读!上海2017年度社保缴费比例标准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

上海2017年度社保缴费比例标准

  

上海2017年度社保缴费比例标准

  

近日,据报道,上海近期公布了2017年度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医疗保险单位费率及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均下调0.5%。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上海2017年度社保缴费比例标准,欢迎大家阅读!

  

上海2017年度社保缴费比例标准

  

上海2017年度社保缴费比例标准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市政府决定,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保待遇水平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制度性下调本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比例、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其中,医疗保险单位费率下调0.5%,从10%调整为9.5%,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下调0.5%,从1%调整为0.5%,实施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社保经办机构将自5月起统一对社保缴费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前单位按照原费率已经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于7月起实施清算。

  

此前,市人社局公布2017年度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4月1日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元和3902元。近日,各类人群的详细缴费比例正式公布。

  

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养老金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5%,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至1.9%。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养老金业主缴费比例为20%,个人(含业主)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9.5%,个人(含业主)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0.5%,个人(含业主)缴费比例为0.5%;生育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单位业主比例为0.2%至1.9%。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医保缴费比例为11.5%;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2%至1.9%。

  

灵活就业人员(含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医保缴费比例为11.5%。

  

拓展阅读:关于上海社保的知识

  

买房:非上海户籍社保年限提至5年

  

2016年3月25日,上海政府发布新政,限购升级。新政如下: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社保的年限为5年及以上。

  

拍牌:非上海户籍要连续缴满3年社保

  

2016年6月18日,上海出台了拍牌新政,而这一次与我们缴纳的社保密切相关。新政规定如下: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还要满足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等其他条件。该新规将从7月19日起施行。

  

非上海户籍学生在上海就读,需缴满6个月社保

  

非上海市户籍的学生在上海入学,家长需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到达120分。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条件之一为,在上海有合法稳定就业,缴纳社保满6个月。

  

居住证积分根据社保缴费累计计算

  

根据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在基础指标及分值规定中,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社保缴费基数越高,享受积分左边加分右边政策。

  

另外,在左边加分右边指标及分值里面,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

  

居转户:持证期间缴纳社保累计满7年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

  

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申请养老金条件:社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企业单位到龄人员申领养老金条件为: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的女性年满55周岁;

  

缴费年限(含“虚账实记”记账年限及视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符合国家关于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条件的。

  

养老金申领地:社保累计缴费满10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本市常住户口缴费满一年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新规从7月起施行!新规内容如下:

  

1、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连续缴纳满9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2、累计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不满9个月的,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单位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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