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为减轻企业负担,本市出台了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相关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消息发布后,我们收到了不少网友的留言,咨询社保延期缴费期间,如果员工离职了,社保该如何操作?是否可以转出等问题。
比如,网友@晴雨wxx询问:“3月份离职,公司办理了延期,前面的费用还没交,能转出吗?”网友@小峰询问:“3月底离职,前单位2月、3月社保延期到7月交,4月份找了新工作怎么办,能交进去吗?”网友@TING问道:“公司申请了延缴社保公积金,如果离职是公司先要补缴后再办理账户转出么?”小编这就来解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单位社保延期缴费期间,员工如果离职,社保可以转出。待原单位恢复缴费后,如果离职员工尚有应缴未缴的社保费,单位需为其补缴。”准备换新单位的小伙伴们是不是放心了呢。
单位实行延期缴纳社保费,只是暂缓扣缴,但相关的社保数据已经生成。即使社保关系转出,离职员工的相关缴费期还在原单位。待原单位恢复缴费后,需根据数额补缴社保费。参保职工的社保关系从原单位转出后,可以转入新单位,不影响在新单位缴纳社保费。需要注意的是,4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继续暂缓寄发,社会保险费仍暂缓征收。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正在有序落实。根据工作安排,2020年5月起社保经办机构将恢复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征收工作,5月初将向单位统一寄发《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一并从2月份费款所属期起结算,并结合单位延缴备案情况开展社保费征收工作。
疫情期间,单位可通过网上或至参保所在地社保中心办理职工社保转移手续。网上和柜面的社保办事功能已于3月9日起恢复开放,不影响单位办理职工的增减员手续。参保单位可持“法人一证通”证书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自助经办系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