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到天津读研究生,办理集体户口后可以买房落户吗?
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本人或配偶、父母在津有个人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和落户地房主、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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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本人或配偶、父母在津有个人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和落户地房主、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