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财经作者:余思毅
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短视频主播…近年来,灵活就业群体迅速扩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了2亿人左右,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一直是待解的难题。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副主席司马红在提案中建议,研究将城乡居民社保与户籍解绑,推行全国待遇均等的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标准,实现灵活就业人员无论在户籍地还是工作地,都能便利享受城乡居民社保待遇。
她建议研究将社保的社会统筹部分金额与缴纳地解绑,进一步完善社保异地转移接续相关制度规则,遵循“钱随人走”的原则,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均纳入参保人社保权益转移接续保障范围。
不少网民对此建议拍手较好,但经时代财经采访发现,由于灵活就业人员与中小微企业的参保行为属于“自愿”而非强制性,不少人灵活就业人员因为参保激励性较低、对个人的回报较低而拒绝参保。
事实上,关于社保的操作,灵活就业人员对当前社保异地转移接续、社保缴纳细则等存在误区。
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对时代财经介绍,从业者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交16%(2019年之前是20%),个人交8%。一旦转移,个人账户里可以带走,但是单位缴纳的16%部分,只有12%转到退休新打工地、另外4%留在原缴纳地。
“至于转走的12%,不是给到个人账户,而是转到当地的统筹账户,与个人没有关系,等退休后发放养老金时统一使用。”郑秉文解释道。
在郑秉文看来,这位委员提的改革方向是对的,但这一提案局限于就事论事,没有上升至制度改革的层面考虑。
郑秉文称,他早在2003年就提出扩大个人账户比例的改革建议,主张把企业缴费的一半划入个人账户,这样可以从制度上提高激励性,“就像住房公积金那样,个人愿意多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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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参保覆盖率极低
3月11日下午,在广州珠江新城的某一街头转角处,6名外卖从业者坐在自己的“坐骑”上,围在一起聊天、说笑,等待接单。
当时代财经记者问到关于社保的话题,一位横着手机在打游戏的骑手摆了摆手,身旁的骑手解释道,“他才17岁,他懂什么社保。”另外几名骑手均表示,“不知道有社保这回事”、“单位都没有给我们买”……一位较为年长的骑手告诉时代财经,一般来说,在外卖行业,如果是外包的,都不会给骑手买社保。
随后记者采访多位快递员,情况基本与骑手们差不多,多数快递员并无购买社保。一位快递员称,快递业里面除了较为头部的两三家公司会给员工买社保,其他都选择性给员工买,一般来说,发包的都没有买社保。
目前,我国现有灵活就业人口约有2亿人,这个人口数量约占我国总人口的1/7。根据中国有关灵活用工的发展报告,2020年,中国企业全年招聘的灵活就业人员相比较2019年上涨了11%,约占55.68%。
有专家指出,未来15年,灵活就业群体可能会占我国就业群体总数的70%。但遗憾的是,这个群体的参保率却是非常低,即便参保了,断保率也比较高。
据郑秉文2018年的一份研究报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占养老保险全部参保人员大约有四分之一。养老保险的法定参保人口当时大约还有1亿人没有参保,成为扩大覆盖面的“硬骨头”。
未参保人员主要由三部分群体组成:互联网新经济就业群体、城镇非正规就业群体、流动性和季节性较强的农民工群体。他们基本上没有正规的劳动关系,或雇主不明确,或没有雇主,收入不稳定。
郑秉文指出,在制度没有相当吸引力的情况下,他们很难“自愿”参加养老保险,所以他主张从企业缴费里划出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目的就是为提高制度的吸引力。
而在断保方面,据郑秉文的调研,2010年,断保人数仅为1167万人,缴费流失占实际缴费收入为11.6%,而到2017年则分别提高到5339万人和17.4%,目前已达20%。“随着共享经济和平台经济的发展,估计这个比例还会继续扩大,所以,提高制度吸引力很重要。”
时代财经采访多位灵活就业人员了解到,所谓“制度吸引力不足”,主要在于与雇主劳动关系较弱,以计件报酬,雇主没有为员工参保。在此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若想参保,只能自己交钱,但考虑工作不稳定、参保周期长、投保回报率低,以及工作地点多变、转移手续麻烦等因素,不少灵活就业人员一直都没有参保。
回户籍地退休到手养老金很少
老金是四川达州人,目前是某快递公司员工,负责广州天河区其中一个片区。老金告诉时代财经,他来广州两年了,公司给他买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之前,他在北京工作过三年,但并没有了解过在北京的社保账户怎么安排。他告诉时代财经,目前还没想退休的事情,但很可能会回四川老家。
但老金听到过一位老乡的经历——一共缴纳了15年社保,其中,在北京交了5年,在广州交了7年,在上海交了3年。按照政策,这位老乡在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但由于在各个地方缴费不足10年,就要回原籍四川领取养老金。“但是四川的职工平均工资比北京、上海、广州低很多,养老金肯定会降低。”老金感叹道。
根据现行规定,曾在多个地方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其退休地点是根据户籍优先原则、从后原则、从长原则来定的。具体可以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国流动人口的规模达到了3.76亿,比2010年前大幅度的增长了69.73%。而在一二线房价居高不下的社会现实下,像老金同乡一样年轻时在外打工漂泊、退休回老家的人不在少数。
目前社保的制度设计是统账相结合,所谓“统”是指社会统筹,单位缴费的那部分;“帐”则是个人账户,个人所缴纳。
据相关法规,如果是跨省转移,那单位缴纳的部分,也就是统筹账户里的资金通常也是会转移的。只是不会像个人账户那样全部转移,一般只会转移缴费基数的12%,也就是统筹账户60%的资金。至于剩下40%的资金,则会进入当地的统筹基金里。而省内转移的话,一般就不会涉及单位缴纳的部分了。
据养老金发放细则,由于基本养老金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因此,当地平均工资越高越有利。再加上养老金的计发与每月个人缴费部分的8%以及所产生的利息有关,因此个人账户中的金额越大,到手养老金越多。
司马红委员建议的城乡居民社保与户籍解绑,希望推行全国待遇均等的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标准,打破退休与户籍挂钩的藩篱。同时,司马红还建议,社保的社会统筹部分金额与缴纳地解绑,进一步完善社保异地转移接续相关制度规则。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均纳入参保人社保权益转移接续保障范围,遵循“钱随人走”原则,研究按照个人账户金额以及相应推算的社会统筹部分金额转移接续到异地的合理办法。
在郑秉文看来,司马红的建议方向是对的,但具体制度设计上要深入推敲。
郑秉文19年前就建议扩大个人账户,2018年,他进一步提出,除现行的个人缴费,单位缴费中的8%也进入个人账户,像住房公积金一样。降费以后,也是这样给个人账户实行1:1的配比缴费。
假定单位和个人缴费同比例下降,个人缴费率从8%降到6%,单位从20%降至13%,这样,单位缴费13%中拿出6%记入个人账户之中,这时,单位缴费用于社会统筹的部分就剩余7%,个人账户上升至12%。
“对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比例结构的‘此消彼长’进行调整,是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因为‘社会公平’的含义正在逐渐发生变化。”郑秉文进一步解释,在城镇职工那里,扩大账户强调的是多缴多得原则,正是这种“精算型”的公平性才被他们视为“坐实”费基和费率的“内生动力”。否则,即使灵活就业人员表面上参保,但只交够15年就等到退休拿钱,这也是制度没有激励性的表现。
郑秉文指出,制度收入减少了,将来个人养老金水平也会降低。所以,对于灵活就业群体,正是扩大个人账户比例、实行多缴多得的“精算型”社会公平,才能被打工人视为积极参保的利益所在。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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