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参保登记指南(外籍、港澳台居民)

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台港澳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建或转入办理地点一、申请条件: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且已办理招(录)用手续。二、办理材料1、录用材料: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台港澳...

上海社保参保登记指南(外籍、港澳台居民)

  

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台港澳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建或转入办理地点

  

一、申请条件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且已办理招(录)用手续。

  

二、办理材料

  

1、录用材料: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台港澳居民已办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无需提供)。

  

2、其他材料。根据不同情形,另需分别携带以下材料:

  

(1)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需携带《上海市居住证》B证、《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四种证件之一的非空白页面的复印件,以及本人护照首页、记录姓名和有效期限页面的复印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人员无需提供);

  

(2)台港澳居民需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尚未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携带通行证首页、记录姓名和有效期限页面的复印件。

  

注:1、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三、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四、办理地点: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

  

五、办理时间: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3、关于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台港澳居民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09)38号]。

  

六、办理期限:办理流程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申办表格

  

《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外籍、台港澳居民专用)》(申字0-3表)

  

表格获取渠道: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左边本地宝右边APP首页搜索【社保】点击上海社保缴费攻略,进入查看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上海社保缴费方法、社保缴费记录查询,还可以查询上海社保经办网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相关指南

  

点击复制,下载左边本地宝右边APP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经本站整理和编辑,仅供交流、学习和参考,不做商用,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不拥有所有权。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站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