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注意:这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将到期,2022年起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外籍人士的免税政策引起关注。有税友咨询:外籍人士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和专项附加扣除?51个税管家提醒,不能同时享受!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

外籍人士注意:这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将到期,2022年起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外籍人士的免税政策引起关注。有税友咨询:外籍人士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和专项附加扣除?51个税管家提醒,不能同时享受!

  

外籍人士注意:这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将到期,2022年起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关于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的政策如下: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据了解,尽管外籍个人可以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享受八项(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境内外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免税优惠。

  

但从实际情况看,外籍人士大都选择了特殊收入免税补贴政策。平均而言,选择这项政策的外籍人士每月扣除额度都超过了专项附加扣除。

  

以房租为例,假设某跨国集团在上海外派一名日籍技术人员,根据跨国集团对外派人员住宿条件的规定,这名日籍外派人员每月租房标准的合理范围为8000~元,结合上海房租市场价格,月租1万元在某些区域也属正常范围,按照规定这名日籍人士就可以依据实际租房成本进行税前据实扣除。

  

如果这名日籍人士选择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话,其房租最高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由于两者相差较大,因此正常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都会选择特殊收入免税补贴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员多为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备专业技术特长的专业人士,这个群体的收入水平普遍较高,也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群体。

  

2020年在首次个税汇算清缴期,针对高收入人群的补税问题就曾引起热议,如今,外籍个人的免税政策又开始受到关注。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外籍人员免税补贴三年过渡期即将到期,税务部门也会对此问题进行讨论和调整。

  

【热门问题】

  

问:谁是居民外籍个人?

  

答:为了个人所得税之目的,外籍个人是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外籍个人划分为非居民外籍个人和居民外籍个人两种类型。

  

居民外籍个人分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外籍个人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外籍个人。

  

非居民外籍个人分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满183天的外籍个人。

  

通常,居民外籍个人就其境内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非居民外籍个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外籍个人根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判定为居民个人,同时根据相关税收协定规定,其被判定为我国非居民个人同时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的,该外籍个人可按照税收协定及相关程序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问:居民外籍个人取得的中国境外所得是否需要纳税?

  

答:如果居民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来源于境外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应分别与境内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居民外籍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其他分类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居民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由境外组织和个人支付的境外所得无需与境内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外籍个人取得的津补贴要纳税吗?

  

答:通常,外籍个人的境内雇主提供的津补贴要以工资薪金形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符合条件的津补贴可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收规定,外籍个人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津补贴包括以下内容:

  

⑴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和洗衣费;

  

⑵合理的境内外差旅补贴;

  

⑶合理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和子女教育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为合理的部分。

  

问:无境外所得的居民外籍个人如何计算综合所得个税应纳税款?

  

答:综合所得个税应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步: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收入合计-符合条件的扣除项目

  

第二步: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累进税率

  

或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三步: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已预缴税款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扣除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的费用;

  

⑵免税收入;

  

⑶基本减除费用元;

  

⑷专项扣除,如纳税人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⑸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费、继续教育费、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支出;

  

⑹符合条件的其他扣除,如年金、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允许扣除的税费支出;

  

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经本站整理和编辑,仅供交流、学习和参考,不做商用,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不拥有所有权。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站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