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或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重制卡手续。
不同地区办理流程不同,请先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参保人所持医保卡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实际不符的办理方式:
1.参保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2.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市医保闭首中心办理重制卡手续。
需要携带的资料:
1.加盖了社保经办机构资料更正唯坦确认公章的《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申请表》;
2.更改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
4.原医疗保险卡。
注意:
不同地区办理流程不同,以上海市为例。具体步骤如下:
1、至单位所属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原始信息勘误手续,
2、勘误后的信息将于社保部门成功更改的次月15日指态桐传递至医保部门,
3、收到信息后,医保部门将会自动为其进行医保帐户信息更正。
4、届时可拨打医保服务热线查询信息,
5、如核对信息正确无误后,按规定可至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就医凭证的表面勘误手续。
6、受理医保卡的代办业务,一般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请先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