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昆山公积金新政出炉
6月11日起,异地公积金
可以在苏州(包括昆山)贷款买房啦
这波大利好实在是太刺激了
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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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5月13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关于对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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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1、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2、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一是要符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二是需满足职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规定。
3、《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政策自2021年6月11日起实施。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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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50号)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2019〕6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异地贷款的对象
建金〔2015〕150号文规定,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根据以上规定,确定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的对象为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的职工。以上职工在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申请条件
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一是要符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二是需满足职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
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一是根据相关要求,需提供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须提供);二是要提交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提供的各类材料。
(四)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
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执行。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其中一方在我市(不含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的,或者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异地贷款时,贷款额度合并计算。
(五)申办程序
申办程序按建金〔2015〕135号通知要求执行,审批按本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程序办理。
(六)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执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连续逾期三个月的,中心可请求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开展催收等工作。
(七)其他规定
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到外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由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我市发放的公积金异地贷款及根据我市提供的缴存证明至异地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除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回执证明未予贷款的,均计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八)执行时间
《实施细则》自2021年6月11日起实施。
那么,昆山会同步执行吗?
小编第一时间电话咨询了苏州公积金中心
苏州住房公积金左边“”右边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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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包括苏州)公积金在昆山买房需符合昆山当地的购房政策以及公积金贷款政策。
2、昆山公积金能否去异地用,需咨询购房意向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说到这里
那么现在昆山最新的购房政策
以及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呢
快和小视君一起来看看吧
昆山买房最新限购政策
想要在昆山买房,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须拥有昆山购房资格。现在想拥有购房资格,分为外地户籍和昆山户口两种情况。外地户籍需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纳税或社保证明,而昆山户口则可购买最多3套住房。
重点:社保是外地户籍在昆山购房的门槛,一定要在苏州大市缴纳连续2年及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中间不能中断。
昆山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
昆山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
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因购、建住房、大修自有住房时,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款比例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贷款利率
目前,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年),1-5年贷款利率为2.75%;
借款申请人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公积金贷款的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贷款期限加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②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核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2.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5.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6.管理核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核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核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公积金相关政策
正在一步步完善
而昆山公积金也出现了一些调整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昆山公积金最新调整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月28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出台的《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其细则进行了解读。
作为住建部批复的首批六个城市之一,苏州率先启动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昆山同步实施。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可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缴存单位与缴存职工相关规定管理。
●自由职业者单独制定管理措施。
01个体工商户
缴存基数与本人社保一致
自4月21日起,苏州大市范围内正常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员,均可以参照企业全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参缴公积金。
《方案》施行后,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02自由职业者
也能自愿缴存公积金
作为近几年兴起的新型职业,“微商”属于自由职业的一种,在过去是没有缴存公积金的资格的,如今情况不一样了!
“根据《方案》,自今年7月20日起,过去曾缴存过公积金或从未缴存过公积金的自由职业者,是可以选择自愿缴存公积金的。”今年7月20日后,在苏州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自谋职业人员,以及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人员、劳务用工人员等,均可参与公积金缴存制度。
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采用固定金额档次,试点时最低从500元开始,每500元一档,最高不超过5000元,由自由职业者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选择。
03自由职业者
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由于利率低于一般商业贷款,受到不少市民的欢迎。《方案》实施后,自由职业者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符合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自由职业者须在申请日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申请日前6个月内累计补缴月份不得超过3个月;
●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贷款申请日之后的预缴月份不得计入缴存月份。
需要注意的是,待规定施行后,仅受理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自由职业者的可贷额度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贷款不得用于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独栋别墅、车库及杂物房等。自由缴存者转为缴存职工或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贷款记录应当视作缴存职工或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贷款记录。
自由职业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个人账户设立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办理,并将其作为失信信息录入相关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增梯费可用公积金
4月,昆山市增梯办发布《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不同楼层业主出资指导区间》(以下简称“指导”),并为大家开通“加梯贷”和个人公积金支付增梯费两条“绿色通道”,最大程度减轻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居民自掏腰包的压力。目前,昆山市已启动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40台、交付5台。
这份‘指导’明确业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通过协商,确定具体增设电梯分摊费用。”市增梯办相关负责人徐通博介绍,“指导”根据电梯入户方式、楼型等特点,对各楼层的出资比例划出了参考区间。
去年下半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昆山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每台电梯最高补贴20万元。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增加
涉及昆山
4月,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苏房金〔2021〕2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
提高最高限额。
《通知》明确,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含公租房)的,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职工及配偶租赁同一自住住房的,提取最高限额由每月22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
调整缴存额比例。
《通知》实施后,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不含公租房)的,每月提取额度从月缴存额的50%提高到月缴存额的65%,在职工本人公积金账户留存一个月缴存额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提取额度按月租金额、月公积金缴存额65%及最高限额三者取最小值计算。
异地买房、增梯费、租房提取额度增加……
随着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
大利好的一步步实现
小视君期待,未来在公积金方面
能出现更多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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