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基数上限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
具体如下:
1、每年1月开始,参保单位应当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