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大委发〔2015〕34号)、《大连市推动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及考核工作,以及已享受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人员2021年度考核工作,12月13日,大连市人社局就有关事宜发布通知。
此次遴选根据申请人的个人素质(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岗位紧缺程度、薪酬水平、工作业绩、获得荣誉等要素,采取评分方式,遴选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200人左右给予薪酬补贴。按照岗位紧缺程度确定补贴标准,一星级10万元,二星级12.5万元,三星级15万元,四星级17.5万元,五星级20万元。补贴周期3年,年度补贴所占比例分别为30%、30%、40%。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本次遴选:
(1)被认定为我市2020年度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且在岗工作满1年(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2)被认定为我市2019年度全职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因工作未满一年而未参加2020年度薪酬补贴遴选,且目前在岗工作已满1年(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下列人员不可申报本次遴选:
(1)2015年以来,享受过我市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高端高技能人才薪酬补贴、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的;
(2)已被我市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
参加本次遴选并获得薪酬补贴资助的人才,以后不可再次申请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也不可再享受高端高技能人才薪酬补贴、本地高层次人才津贴、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员薪酬补贴。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force_purephv":"0","gnid":"9debc63dfa8e","img_data":[{"flag":2,"img":[{"desc":"","height":"851","title":"","url":"","width":"2553"}]}],"original":"0","pat":"art_src_3,fts0,sts0","powerby":"cache","pub_time":,"pure":"","rawurl":"","redirect":0,"rptid":"55e821cb8d8136d1","src":"半岛晨报","tag":[{"clk":"kcareer_1:高层次人才","k":"高层次人才","u":""}],"title":"本市开展2021年度大连市全职引进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及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