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薪酬补贴:3000元/月
安家补贴:5000元/月
租房补贴:1200元/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薪酬补贴:2000元/月
安家补贴:3000元/月
租房补贴:800元/月
全日制本科生:
安家补贴:2000元/月
租房补贴:400元/月
特别注意:
1.薪酬补贴对象是于2022年1月1日(含)至2023年6月13日(含)期间首次来相就业的区重点产业人才(以申报人首次在相参保登记时间为准)。在人才入职后即可申报,从审核通过次月起发放,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安家补贴对象是于2017年1月1日(含)至2023年6月13日(含)期间首次来相就业,且在2022年6月14日(含)至2023年6月13日(含)期间在相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自住的区重点产业人才(以购房合同落款时间为准)。在人才取得全额预收款发票后可申报,从审核通过次月起发放,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3.安家补贴、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租房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租房金额,按规定享受安家补贴的,将从安家补贴中相应扣除。安家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购房金额。
4.安家补贴实行定向配给补贴名额,由各镇(街道、区)根据辖区企业(单位)经济指标、创新指标等要素择优分配。
5.薪酬补贴、安家补贴均实行“一次申报、社保校验、按月发放”。人才须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发放期间因社会保险费未按时到账导致停发的,待到账后顺延续发。
6.夫妻双方均符合安家补贴申报条件的,补贴按“一套、就高”原则享受。在享受安家补贴期间,所购房产不得转让,区人社局将会同区住建局和资规分局定期核查所购房产情况。
7.租房补贴次年兑现,实行“年度集中申报、一次性发放”。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