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落户中,很多朋友经常搞不懂什么是所谓的社税不匹配?实际上说的就是自己的社保基数和个税基数没有合理对应匹配。因为社保基数和个税基数并不是统一年度的。自然中间会有时间差。也就是说不可能每个月的个税基数和社保基数是一致的,这种情况是正常的。每个人的工资也并非每个月都是固定的,时而高时而低,而社保基数是每个年度内一致的,在不跳槽更换新公司的情况下是无法随时随地做社保基数调整(补缴不认)。很多公司的财务和会计以为现在社保由税务代为征收后,担心税务稽查,认为社保基数和个税基数需要每个月保持一致,其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也是不符合基本调整规则和要求的!
上海落户申报中不管走职称、连续2倍、三倍科创,都需要满足依法缴纳社保和依法纳税;社保缴费基数和个税需要合理对应;(依法缴纳即为合理对应)。例如:
(1)2017.01.01—2017.12.31自然年度的【税前】总收入/12等于2018.04—2019.03社保缴费基数;即通常说的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与2017年年税合理对应;
(2)2018.01.01—2018.12.31自然年度的【税前】总收入/12等于2019.04—2020.06社保缴费基数;即通常说的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与2018年年税合理对应;(特殊:2019年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
(3)2019.01.01—2019.12.31自然年度的【税前】总收入/12等于2020.07—2021.06社保缴费基数;即通常说的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与2019年年税合理对应;(2020年起,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以此类推(换工作的当年除外,当你有换新工作的,新公司社保缴费基数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且新公司当年个税需要与当年新公司的社保缴费基数合理对应,次年按照未换工作处理,见上)
对于上一自然年度在社保缴费单位工作时间或社保缴费(比如休产假)时间不满12个月的,以在此单位实际税前总收入除以在此单位实际工作月份数或社保缴费月份数等于次年社保缴费基数。
落沪千万条,依法第一条,社税不匹配,只剩两行泪。
更多疑问,欢迎关注“左边吴清在上海右边”左边公众号右边。上海落户、学历提升、职称、教育升学问题不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