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新政策解析

第1篇:上海社保新政策解析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现就201x年本市居民医保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一、关于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一)201x年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维持2014年标准不变,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超过18...

上海社保新政策解析

  

第1篇:上海社保新政策解析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现就201x年本市居民医保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关于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一)201x年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维持2014年标准不变,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

  

(二)201x年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14年标准不变,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60-69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5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每人每年90元。

  

二、关于医保待遇

  

201x年,本市居民医保待遇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

  

(一)201x年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的个人缴费标准按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执行。

  

(二)201x年镇保医保门急诊统筹暂维持上年办法,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参照201x年居民医保的50%执行。

  

(三)201x年度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2014年10月至12月。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其中,本通知规定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自201x年1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1x年12月31日。

  

第2篇:上海农村社保新政策

  

四类人员具体的报销标准和范围

  

1在职员工

  

在职职工门急诊

  

在职职工每个月*的2%(单位11%)缴纳医保。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

  

当我们自负金额超出1500元以后的费用,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报销比例根据病人年龄以及看病医院等级不同,分别为50%到75%不等。

  

在职职工住院

  

如需住院治疗,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

  

首先自负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按比例支付。

  

2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门急诊

  

退休前只要交纳15年职工医保,退休后就能终身享受医保,而且个人不用缴费。

  

退休人员的门急诊医疗保险待遇明显比在职员工好很多。年纪大了,跑医院可能比以前频繁了,好在国家考虑周到,待遇比在职时要好。

  

■原退休“中一”人员是指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1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退休人员住院

  

退休人员治疗超过起付线标准的,自己只需要支付8%,绝大多数都是由国家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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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保新政策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现就2015年本市居民医保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关于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一)2015年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维持标准不变,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

  

(二)2015年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标准不变,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60-69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5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每人每年90元。

  

二、关于医保待遇

  

2015年,本市居民医保待遇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

  

(一)2015年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的个人缴费标准按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执行。

  

(二)2015年镇保医保门急诊统筹暂维持上年办法,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参照2015年居民医保的50%执行。

  

(三)2015年度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10月至12月。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其中,本通知规定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

  

第3篇:解读武汉社保缴费基数上调最新政策

  

06月30日讯,昨日,武汉市人社局宣布今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7元,下限为3093.3元。和往年相比,上下限区间扩大,意味着薪酬较高的可缴得高一些,薪酬较低的可以缴得少一些。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全国12个gdp超万亿城市中,有9个城市统一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7月1日起,武汉市5项社会保险将首次执行统一的缴费基数,即社会保险月缴费

  

第4篇:河南社保新政策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全省累计发行使用社会保障卡4265万张,全部开通了6项基本功能和86项用卡项目,实现了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险、就业、金融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作为继*后的一张“国字头”社保卡,早在去年9月,我省就敲定了社保“一卡通”工作推进时间表。

  

其中明确,到2016年年底,我省要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三个100%”,即社会保障卡发卡对象覆盖全部参保人员,金融服务终端覆盖全部行政村,社会保障卡应用覆盖人社全部用卡业务;社会保障卡发放使用率达100%,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信息系

  

第5篇:青海省社保缴费比例新政策

  

5月26日,经省委省*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阶段*降低我省有关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6〕60号),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阶段*降低我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5月31日讯:5月26日,经省委省*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阶段*降低我省有关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6〕60号),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阶段*降低我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

  

第6篇:深圳社保政策解答

  

6月30日讯:昨天上午,宝安社保分局副局长伍胜*率队做客本报接听市民热线,向市民介绍社保政策,并详细解答市民提出的相关社保问题。

  

到退休年龄时,尚未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吗?昨天上午,热线电话一开始,市民刘先生就打来电话咨询。宝安社保分局答复,如果是深圳户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尚未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一次*补缴养老保险的,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补缴前已在我市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补缴时间段为入深户后、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

  

第7篇:社保补缴新政策规定

  

第一类

  

我县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xx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比如商业、供销系统中断缴费的;民营企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等等。

  

第二类

  

具有我县户籍,曾在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xx年6月30

  

第8篇:重庆大学生社保新政策

  

2月27日23时3分讯(记者佘振芳)众所周知,在重庆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那么,在我市参保的大学生住院就医有些什么规定呢?今(27)日,重庆市人社局进行了解读。

  

重庆市人社局表示,在我市参保的大学生在参保所在区县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和市内二级及以下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不受转诊转院限制。

  

如因突发疾病临时在市内非参保区县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人或委托人向参保区县社保局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

  

第9篇:宁波市社保补缴新政策

  

宁波的社保还能不能补缴?宁波的社保补缴是怎么进行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宁波市社保补缴新政策,希望能帮到大家!

  

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从5月4日起,参加市区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据了解,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它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度全部**收入(包括*、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

  

第10篇:今年潍坊市社保新政策-社保医保

  

6月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该局在全省率先*《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社保补贴的人员和范围、补贴标准和年限、补贴申请和发放程序、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等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下面是具体内容。

  

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可在常住地申请

  

社会保险补贴主要是指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招用(安置)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单位)或已申报认定公益*岗位的单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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