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盟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近日我盟“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以下简称对冲还贷)又有新政策了
具体操作看这里
一、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以按自然年度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公积金帐户余额用于部分偿还本人或配偶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该政策较之前商业购房贷款未结清只能提取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用于偿还商业购房贷款的政策更加惠民,而且在同一年内若已提取过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用于部分偿还商业贷款后,仍有结清商业银行贷款意愿的,还可将剩余公积金提取用于一次性结清商业购房贷款。??
二、在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以按自然年度每年提取一次本人或配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用于部分偿还本人或配偶在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自提取之日前一年内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合计。如果有结清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住房贷款意愿的,还可将剩余公积金提取用于一次性结清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
三、缴存状态正常的职工可以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或月缴存额签约办理月对冲本人或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业务,本人月缴存额不足以偿还一个月贷款时,还可签约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或月缴存额,本人及配偶二人签约后仍不足以偿还一个月贷款时,还可使用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卡补充代扣。四、住房公积金借款人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用于部分偿还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政策调整后受惠缴存职工将进一步增多贷款职工当月还贷压力进一步减轻提取金额进一步提升缴存职工利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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