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那么社保补缴需要什么资料呢?
1、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文件等)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补缴期间单位与被补缴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可使用劳动关系证明代替)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补缴期间及证明补缴基数的本单位财务记账的原始工资表(全体职工的)复印件一份;
4、存有补缴数据的U盘;
5、须通过“普通单位企业版”软件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二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无效);
6、须通过“普通单位企业版”软件打印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无效);
7、可通过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大厅领取填写的《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一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8、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需携带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盖章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原件;
9、补缴2000年以前年份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10、补缴基数差额的:可通过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大厅领取填写的《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补差确认表》一份(经主管部长审核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11、外埠户籍员工补缴时需同时提供个人完税证明;
12、农业户籍员工补缴历年社会保险的单位需出具补缴说明,经社保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补缴。
当员工因为其他一些原因造成社保断缴时,补缴会有一定的滞纳金,而且社保每年会有7%-8%的增长,这些都是多出来的额外费用,所以一般情况下千万不要断交社保,因为断交社保在看病、报销、贷款买房都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