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及人才落户买房补贴细则

买房子大家都非常的熟悉,因为现在是买房的最好时期,很多人都想购买,那么,不管要在外地购买还是要在本地购买,我们都必须要了解其中的政策,所以大家可以先看一下,黑龙江人才购房的新政都有什么,然后,还要清楚购房补贴都有什么,一般的话...

黑龙江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及人才落户买房补贴细则

  

买房子大家都非常的熟悉,因为现在是买房的最好时期,很多人都想购买,那么,不管要在外地购买还是要在本地购买,我们都必须要了解其中的政策,所以大家可以先看一下,黑龙江人才购房的新政都有什么,然后,还要清楚购房补贴都有什么,一般的话它都是有补贴的。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黑龙江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及人才落户买房补贴细则

  

黑龙江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汇总

  

一、哈尔滨市

  

高校毕业生本科每月生活补贴500元,连续发放3年;

  

硕士研究生3万元安家费,分三年发放。博士研究生每月

  

生活补贴2000元,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

  

二、齐齐哈尔市

  

1.缴存职工所在单位为该职工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为100

  

万元,不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限制。

  

2.“名校优生”初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

  

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待遇。

  

经用人单位考核,表现优秀的,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也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3.原户籍非我市北三区且在北三区无房的可入住“名

  

校优生”公寓。

  

4.“名校优生”选拔任用,可打破行业、系统和条块

  

束缚,工作实绩突出的,可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使用,特别

  

优秀或适合做机关领导工作的,优先安排职务和进行调任。

  

5.“名校优生”表现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为副科级、正

  

科级。

  

6.“名校优生”薪级工资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

  

-1-津贴补贴、职称评定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同时

  

享受事业单位其它相关待遇。

  

三、牡丹江市

  

1.符合全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每年发布一次),

  

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并在我市缴

  

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

  

或原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连续5年、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500元、1000元

  

补贴,在牡丹江市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安家费10万元、

  

5万元和4万元。未在牡丹江市购房的,五年内可免租金

  

入住人才公寓。

  

2.对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5周岁及以

  

下、未列入全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连续2年、每

  

月发放500元补贴。

  

3.构建人才“一站式”服务模式,向急需紧缺高层次

  

人才发放“优才卡”,优先办理落户、配偶安置、社保、

  

子女入学和就医等服务。

  

四、佳木斯市

  

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包括食品、农机装备、能源、化

  

工、纺织、医药、新材料、林木造纸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临规企业以及战略新兴产业)引进域外人才,市属事业单

  

位引进符合《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需缺人才专业目录》

  

-2-的人才,最低服务期3年,到岗后3年内享受以下政策(中

  

省直单位可参照本政策执行)。

  

1.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域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津贴;引进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域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3万元安

  

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引进“双一流”建设高

  

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给予2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

  

享受500元津贴。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任正、

  

副科级领导职务;引进域外正、副高级职称人才即来即聘。

  

2.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引进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有

  

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特殊高技能人才,每人每月享受500

  

元津贴。

  

对企业和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引进的以上人才,安

  

家费、津贴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同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各承

  

担50%。

  

3.事业单位引进上述人才,或引进符合《佳木斯市市

  

属事业单位需缺人才专业目录》的省内高校及佳木斯籍全

  

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二批次A段以上),可直接调入落

  

编,没有空编可通过周转编制解决,人员引进由市委编委

  

会议审定。

  

4.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

  

(二批次A段以上),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津贴,由用

  

人单位承担。

  

-3-5.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按

  

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提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调任到党

  

政机关担任相应级别领导职务。一年后,特别优秀的可破

  

格提拔。其中,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的在岗教职工可提职安排。

  

6.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利用保障房及空置房等资源,

  

增加投入,进一步加大人才公寓(专家公寓)建设力度,

  

为引进的人才提供住所。

  

7.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本人意愿,可在

  

佳木斯区域内择校一次;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

  

享受中考当年录取分值5%标准降低分数等优待政策。

  

8.每年为引进人才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在我市公

  

立医院享受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

  

9.引进人才配偶就业由引进单位负责,超出引进单位

  

安置能力的,由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五、大庆市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并与用人

  

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给予以下政策:

  

1.“985工程”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

  

安家费。在大庆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

  

2.“985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211工程”

  

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在大庆购买

  

住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

  

-4-3.“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211工程”

  

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其他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

  

予3万元安家费。

  

六、鸡西市

  

(一)纳入《鸡西市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

  

录》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

  

1.全职引进的,连续3年、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1500

  

元补贴,在鸡西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安家

  

费。

  

2.配偶愿意一同来我市就业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

  

以对口或协商安置。

  

3.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在政策范围内解决急需紧缺人

  

才的其他需求。

  

4.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参加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学

  

习,核销全部教育培训费。

  

5.对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

  

才,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

  

额限制,通过特设岗位、流动岗位等方式评聘相应专业技

  

术职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中级定职后,可不受岗位

  

数额限制直接予以聘用。

  

6.可申请入住三星级人才公寓。

  

7.定期安排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度假休养。

  

8.享受就医“一免三优先”(免挂号费、优先就诊、

  

-5-优先检查、优先治疗)服务。

  

(二)未纳入《鸡西市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

  

目录》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毕业生:

  

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岗

  

位专业对口,并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通过用人单位在

  

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5万元、3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同级财政给予3万元、1万元补贴支持。

  

2.对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

  

才,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

  

额限制,通过特设岗位、流动岗位等方式评聘相应专业技

  

术职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中级定职后,可不受岗位

  

数额限制直接予以聘用。

  

3.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三星级人才公寓。

  

七、双鸭山市

  

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到企业以及急需紧缺人才的

  

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分

  

别不低于3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市、县财政补

  

贴支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免费入驻人才公寓。

  

八、伊春市

  

1.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与用人单

  

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分别不低于5万元、3

  

-6-万元、2万元给予补助。

  

2.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与市优秀专门

  

人才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参照处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参照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3.伊春本地没有住房的,可以利用人才公寓提供周转

  

住宿。

  

九、七台河市

  

1.引进“985工程”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

  

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3000元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3

  

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2000元津贴;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

  

元津贴。

  

2.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

  

每月2000元津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

  

家费,每人每月1500元津贴;引进“211”工程及艺术、

  

体育类院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津

  

贴。

  

3.引进黑龙江省内高等院校和七台河籍全日制统招本

  

科毕业生可放宽到二批次A段,直接落实事业编制,不享

  

受津贴待遇。

  

十、鹤岗市

  

统招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享受如下待遇:

  

1.住房保障待遇。聘用人员需要解决住房且夫妻双方

  

名下在鹤岗无房产的,可安排入住学者公寓(拎包入住)。

  

-7-2.职称评聘待遇。聘用人员专业职称聘任不受所在单

  

位岗位数量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直接评定正、

  

副高级职称。

  

3.医疗健康待遇。在市级三甲医院为聘用人员开设“绿

  

色通道”,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提供优先预约就诊、重大

  

疾病及时会诊等优质医疗服务。

  

4.家属安置待遇。配偶需要在鹤就业的,对于有编制

  

人员,本着人员身份不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专业对口

  

的原则进行安置;对于没有编制的按就业扶持政策进行妥

  

善安置。父母、配偶、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落户

  

地。

  

5.子女入学待遇。充分尊重聘用人员的意愿,安排就

  

近就便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也可不受学区限制,按意愿择

  

校。

  

十一、黑河市

  

1.“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3

  

万元安家费,硕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5万元安家费。统一

  

安排住宿。

  

2.“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参照省委选调生管理。

  

3.参加非脱产性研究生以上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后根

  

据相应情形报销40%—100%的学费。

  

4.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实行

  

导师制培养,由用人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

  

-8-对一”传帮带,并将其作为上级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人才、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点人选。

  

十二、绥化市

  

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各类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

  

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

  

“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5年内的本科生,分别

  

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2.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

  

毕业5年内的本科生,在绥自主购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

  

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补贴到位。

  

3.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

  

毕业5年内的本科生,本人或家庭在绥无自有住房的,劳

  

动或聘用合同期内可入驻人才公寓,3年内免费入住,3

  

年后仍未自购房产的按规定缴纳租金。未入驻人才公寓的,

  

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年元、8000元、6000元租房补

  

贴。

  

十三、大兴安岭地区

  

1.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生,签订协议在我

  

区工作5年以上的,给予补助10万元,企业可直接聘任中

  

高级领导职务。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协议在

  

我区工作5年以上的,给予补助6万元。企业引进博士生

  

和硕士研究生,由企业自行承担补助,事业单位引进博士

  

-9-和硕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所属同级财政或财务人才发展

  

资金列支。

  

2.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基层一线就业给予安

  

家费3万元。

  

3.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每人

  

每年补贴1万元。

  

4.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

  

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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