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的姐姐说上海每月15日上报个税和社保。
坐标上海,11月9日入职,次月即12月15日发工资,工资条显示11月已缴纳社保和个税(因不满一个月,金额仅27.5)。
今天楼主拉了社保单和个税单。两个问题!!!
1、社保单上显示了11月有社保缴纳记录,即楼主11月9日入职,虽工资在12月15日才发,但是11月15日楼主的公司已经有过一次上报社保和个税的行为,已经为楼主上报了社保,那么此时楼主已经在公司工作,为何个税单上没有体现呢(哪怕不体现具体金额)??
2、个税单上只有12月的缴税记录(缴纳的是11月的27.5元,工资条上12月的缴费记录已经是205了),这个缴税记录是因为次月申报,所以只显示发生缴税动作的时间吗?
3.这样就造成了楼主社保单有11月社保记录却无缴税记录的尴尬现象。会影响落户吗?有其他小伙伴遇到过同样情况吗?
希望懂相关专业和落户政策的大神恩解答一下。
税收缴款凭证上会显示缴款的所属期间。
11月的个税应该在12月15日前申报缴纳,这15天是例征期。在例征期内申报缴款都不算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