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户籍、非上海城镇户籍
2015年社保基数是2014年平均月收入(即2014.1-2014.12发放的税前工资总额除以12)。
2015年社保基数上限:16,353元(比去年上涨8.2%)2015年社保基数下限:
3,270元(比去年上涨8.2%)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35%*社保基数(21%养老保险+11%医疗保险+1.5%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1%生育保险)
社保个人承担部分:10.5%*社保基数(8%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0.5%失业保险)
2.外地农村户籍
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外地农村户籍人员可以通过过度方式缴纳社保。
2015年4月开始基数调整为员工2014年平均月收入(即2014.1-2014.12发放的税前工资总额除以12)。
社保企业承担部分:27.5%*社保基数(21%养老保险+6%医疗保险+0.5%工伤保险)
社保个人承担部分:9%*社保基数(8%养老保险+1%医疗保险)
新员工计算月平均工资即合同工资
扩展资料: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
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计算方法
以社保中的养老金为例,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1、企业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缴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