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户口政策12问答
生活中人们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户政方面的问题,而不知道如何解决,我们编辑整理了沈阳市一些热点户政方面的相关问题做政策咨询方面的解答,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1.沈阳市内县、区间户口迁移的政策
问:户口所在地为法库县十间房乡尚屯村,2004年迁移至沈阳市东陵区白塔铺镇,现想把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能否办理?答: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如果咨询人在法库县尚屯村有合法固定住所,且有产权证、契证、税证等相关手续,当地村委会和村民代表表决,同意咨询人在当地落户的话,咨询人可以将户口迁回法库。
2.沈阳市内户口迁移政策
问:原户口所在地在风雨坛,现要落户到五里河派出所,已在该地区买新房(不是二手),五里河派出所说特殊学区必须要契证,一定要提供契证吗?有相关要求吗?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市内户口迁移需满足在落户地实际居住的要求,提供户口簿、身份证、落户地房屋合法手续(房证或契税证)、申请书等手续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沈阳市新生儿落户政策
问:请问:新生儿上户口所要准备多少资料?答: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24号)新生儿落户可以随父随母自愿选择。新生儿落户所需材料:(1)父母身份证;(2)户口本;(3)结婚证;(4)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查检计生部门出具的《左边落户通右边知单》。
4.外地居民沈阳市内购房落户政策
问:已经在沈阳买了房子,但是是自由职业,也没交过养老保险,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把户口迁到沈阳吗?答:根据《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户籍政策,外埠人员在我市购买成套住宅(商品房、二手房无面积和金额限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准予其本人、配偶及同住的父母、子女户口迁入我市(18周岁以上子女可以单独迁入)。落户所需材料:(1)本人申请书;(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产权人婚姻状况证明;(4)房屋所有权证;(5)契税证;咨询人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可持上述手续到房屋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5.沈阳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问:本人于2009年11月取得中级职称,现已调离原来评职称单位,请问现在如果办理在沈阳落户口的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答:根据《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有关规定,就业人员落户政策如下:对取得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在沈阳就业、并签定劳动合同的人员,准予其本人、配偶及子女户口迁入我市。所需手续如下:(1)本人申请;(2)毕业证书(需教育厅认证);(3)原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状况证明;(5)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房证或契证);(6)省、市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开具的《进市人员落户审批表》及相关手续并持劳动合同(需劳动部门鉴证)及《录用职工登记表》(盖劳动局备案章)原件即可到市公安局户政大厅申请办理落户。(材料领取地址中山路108-1号,咨询电话:)
6.沈阳市办理集体户口政策
问:企业为辽宁省注册的公司,想了解关于“集体户口“如何办理?(1)哪些人可以转入集体户口。是仅限应届毕业生,还是工作了的人员也可以。如果是应届毕业生,有大专、大学、研究生区别吗?(2)企业办理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手续?(3)企业办理集体户口对企业有哪些利弊?答:(1)针对咨询人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答复如下:应届生、往届生都可以办理集体户口;如果是应届(指毕业在择业期两年以内的)大专生必须要有就业协议书,本科生以上不需要提供就业协议书。(2)针对您提出的第二个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市区户口迁移和立户分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沈政发[1993]15号)文件精神,企业办理集体户口需要集体宿舍居住达到5人以上才能办理集体户口。申请集体户口手续:单位申请书、集体宿舍合法房屋手续。(3)针对咨询人提出的第三个问题答复如下:企业办理集体户口需要负担起管理的职能。
7.录取沈阳市公务员在沈落户政策
问:考录为沈阳法院公务员,已经在沈阳于洪新城买了房子,但因开发商原因,房子仅有契税证,没有房产证,请问:能在沈阳的房子所在地落户吗?答:根据《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具有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在沈阳就业、可以将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迁入沈阳市。结合咨询人的实际情况,已经考录为沈阳市法院公务员,所需手续如下:(1)本人申请;(2)毕业证书;(3)原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首页复印件加盖派出所公章及本人户口页)或者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状况证明;(5)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房证或契证、购房发票、准住通知单);(6)市人事部门开具的《进市人员落户审批表》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原件即可到市公安局户政大厅申请办理落户。
8沈阳市居民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
问:本人是沈阳市长住户口,母亲是吉林省吉林市户口,现年74岁。因母亲长期随本人生活,要将母亲户口由吉林市的哥哥处迁来沈阳,如何办理迁移?答: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需满足以下条件,被投靠人有固定住所,且投靠人在被投靠人处实际居住,并且有合法的房产手续,提供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合法房屋手续、父母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9.沈阳市夫妻投靠落户政策
问:外地的户口,投妻子沈阳和平区浑河站落户需要怎么办理?答: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文件精神,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并实际居住,已经取得结婚证书的。夫妻投靠落户政策所需手续: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被投靠人住房的合法手续,需要实际在此居住,到和平区行政审批大厅三楼办理。
10.现役军人沈阳市购房落户政策
问:北京现役士兵,是在沈阳农村入伍的,去年拿地方身份证在沈阳买的房子,房产证也办完了,想问一下怎么才可以落户?答:根据《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及沈阳现行户籍政策,现役军人在我市购买房屋并取得房屋所有权手续的,其父母或配偶及未婚子女可将户口迁入我市。办理户口手续:(1)本人申请书;(2)户口簿、身份证;(3)军官证或士兵证;(4)产权人及随迁人员婚姻状况证明;(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6)房屋所有权证;(7)契税证。
11.沈阳市居民办理分户政策
问:我家是满堂乡的,结婚已经两年了,宝宝一岁,现在家里五口人,能申请分户吗?
答: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市区户口迁移和立户分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形成家庭关系、经济独立、有居住条件并实际居住的可以分户(不能造成人户分离)。未婚子女与父母之间、夫妻之间不能单独分户。分户符合上述条件的所需材料:(1)原户主同意书、居民身份证;(2)本人分户申请书;(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产权证,其中政府通告的户口控制区域原则上不予分户。原户主无合法房屋手续的不予分户若咨询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到户口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
12.沈阳市居民出国留学户口注销回国后落户政策
问:本人1998年由沈阳考入大连某大学,落到大连学校集体户口,同年出国留学户口被注销,身份证销毁。现在,我想回国,准备把户口恢复到沈阳父母家。我在国内没有工作单位,档案也在出国的时候调到了北京出国留学中心保存。请问现在恢复户口应准备什么材料?
答:根据《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及沈阳现行户籍政策,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沈阳生源学生因出国留学,其户口被学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现要求投靠父母恢复户口的,须在回国期间办理,所需手续有原户口迁出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护照、父母子关系证明、落户地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合法房屋手续等材料。
注:所有落户手续中的契税证2012年1月1日之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和《辽宁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