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每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时,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通常都能获得倾斜,额外增加一定的养老金。近日,有报道称,今年部分地区暂停了这一养老金倾斜政策。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的这一养老金“专加”政策并未改变。
北京:养老金职称倾斜政策暂停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新要求,今年一些地区在进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没有再单独给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涨养老金。
以北京市为例,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277元。除了普遍调整外,北京市注重向退休时间早、待遇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倾斜。而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该市不再单独为其涨养老金。今年北京只是明确,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据透露,社保部门当前希望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分布能够逐渐呈现为“橄榄核”状。目前,高级职称人员仍可按规定享受到普调政策,以及针对低收入和高龄人员的专项调整政策。因此,继续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单独进行政策倾斜,并不是必须的。
上海:“专加”政策继续实施
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热线了解到,今年上海对于企业退休人员高级专家的“专加”养老金政策并未发生变化。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去年12月31日发放的“沪人社养发〔2013〕60号”文件——《关于2014年对本市部分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具体实施细则与去年相比并无变化。
青年报记者看到,根据这一通知,去年办理退休的本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的“专加”养老金依然还是参考两个文件,即《关于对本市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6〕44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关于2012年对本市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2〕5号)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专加”养老金来进行发放。
参照这两个文件,去年退休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每人每月增加“专加”养老金1000元,副高职称者可以每人每月增加6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400元。
而对于2013年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且已按沪劳保养发〔2006〕44号和沪人社养发〔2012〕5号文件规定“专加”养老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可分别增加养老金。其中:具有(比照)正高级职称的增加500元;具有(比照)副高级职称的增加300元;高级技师增加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