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人才购房补贴标准
1.引进到企事业(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给予30万元购房补助,分3年支付。
2.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5万元(分3年支付)、6万元、4万元的购房补助。
3.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并申请补助的,其中一方按规定标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规定标准50%享受。
注:购房补助与市区高端人才限价销售房政策,及同期其他人才购房补助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市、区级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1、金华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三楼人才窗口;、
2、婺城区人力社保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政府大楼530办公室;
3、金东区人力社保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A01窗口;
4、市经济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60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