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又出新政策了。近期,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办理场所的通知》,放开租赁提取申请办理场所属地化规定。7月25日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向该市任一区(县)管理部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申请。
据了解,过去由于受业务网点人力资源、场地、系统等限制,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场所一直以属地化管理为原则,即职工须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业务网点提出申请。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考虑到职工和单位的实际需求,同时,市公积金中心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