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家左边法律右边规定,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应该由公司给员工每个月购买社会保险,如果公司发生了一些不可抗力的情况,可以申请将社会保险费延缴。那浙江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左边华律网右边小编整理了如下的内容给大家做参考。一、浙江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条件是什么...

浙江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家左边法律右边规定,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应该由公司给员工每个月购买社会保险,如果公司发生了一些不可抗力的情况,可以申请将社会保险费延缴。那浙江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左边华律网右边小编整理了如下的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浙江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条件是什么

  

1、本级参保单位;

  

2、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造成单位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单位所有银行账户资金都不足以缴纳当期社保费,但能提供固定资产质押担保,价值超过申请延期缴纳的社保费的;

  

4、单位提出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二、浙江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办理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2.《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浙江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条件是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造成单位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的账户金额不足以支付社保费用,还需要进行质押担保,整个流程都是免费进行申请的。如果大家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左边华律网右边进行一对一的左边法律右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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