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1日讯记者昨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正式启动2017年度企业相关人才补贴申报工作。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补贴奖励申报主要涉及汽车船舶、机械装备、旅游、建筑、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电网、文化创意、现代服务和高效农业等产业企业。
硕士及以上人才可享受安家费补贴
市区人才住房保障资助申报主要覆盖市区范围内规模以上企业,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信息产业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现代农业企业、科技型小微骨干企业,在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和市规划建设的科技综合体内创业的企业,省级及以上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新引进或新创立的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院所,新兴行业企业、科创企业、教科文卫企业等企业。
上述企业引进的在市区无房且企业未提供集体宿舍的本科及以上人才,可享受500元/月以上的租房补贴;硕士及以上人才,按照不同的面积标准,可享受参考房价16%至全额资助的安家费补贴。申请安家费资助的人才还须未享受过我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奖励申报涉及汽车船舶等产业企业
市人社局相关同志介绍,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补贴奖励申报主要涉及汽车船舶、机械装备、旅游、建筑、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电网、文化创意、现代服务和高效农业等产业企业,申报对象为上述企业引进的博士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重点院校的本科生等各类高层次人才。要求申报对象与所在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扬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且人事档案关系在扬。对引进的博士人才,给予每月3000元的工资外生活补贴;对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重点院校本科生,给予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的全额补贴;对在我市企业取得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分别给予学费补贴和一次性奖励。
补贴奖励政策已资助1730人次775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自政策制定出台以来,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补贴奖励政策已资助各类人才1730人次775万余元,市区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向3965名人才发放财政补贴2093万元。根据市委“人才新政20条”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要求,我市新的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已于4月10日印发,2018年1月1日起来扬创新创业的人才,将按照新的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给予资助。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