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们村分配了7个失土保险名额,但是其中6个参保的都不是我们上林村人,我们自己人都还没有参保,怎么反倒给外村人了?而且他们参保后又退保,这钱又去哪了?是不是被村干部拿去了!”2019年8月,浙江省临海市杜桥镇上林村的几个村民来到了镇纪委办公室,向工作人员纷纷抱怨。
当时社保名额是如何分配的?为什么时过了10多年才有人反映?一个个疑问萦绕在镇纪委工作人员心头,这桩10多年前的案件,相关人员的变动和资料的流失大大增加了调查难度。
困难没有办法多,镇纪委随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调取了上林村会议记录、征地资料、国土部门的参保核算表、社保部门的养老金发放清单等一系列台账资料,走访了当年的参保人、村两委和老党员。获得大量相关信息后,事情的真相渐渐清晰了起来。据了解,在2004年临海市金氏工艺制品厂征用上林村土地,2010年4月,该厂法定代表人金美芳利用上林村参保指标,借用7名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身份证(其中6名非上林村人)办理了失土保险。第二天,金美芳办理了一次性退保,将社保补助金18.52万收入自己的囊中。掌握了大量证据后,纪委工作人员找到了相关当事人。
“当时上林村被征地,为何有外村人参保?”
“那是我们村第一次接触失土保险,我们不懂相关知识,社保意识也非常淡薄。我认为金美芳的厂征用了我们村的土地,那参保名额也是属于她厂的。是我太糊涂,是我的失职。”原上林村党支部书记金祖保道出了实情。此时,金祖保已经70岁了,原本当了十几年村书记的他深受村里百姓敬重,而如今却因为一桩“陈年旧事”而“晚节不保”。
“失土养老保险事关村民利益,你们没有宣传相关政策,没有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吗?”
“我们是真不了解这么好的政策,所以也没有宣传失土保险,也没有召开相关会议。金美芳说过来办理失土保险需要盖章,我也没怎么注意,就让文书给她盖了。现在回想起来非常后悔。”也年近70的原村民委主任林连富连连摇头,一脸懊悔地说道。
随着相关政策的逐渐普及,村民社保意识的层层提高,就有了文章开头的多人反映。金祖保、林连富在任数十年,为民办事,不失为一个好书记、好村长。但是这一桩社保案里的“不了解、没注意”也不能成为逃避党纪处分的“挡箭牌”。金祖保、林连富作为村主职干部,未对参保人员进行核实,未召开村集体讨论,导致集体经济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文书金理贵把关不严,在征得林连富同意后,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造成严重后果。2020年3月,杜桥镇纪委给予金祖保、林连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鉴于两人现在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金理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临海市纪委市监委汪洋)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