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未婚生子申请生育保险金被拒,起诉被驳回 如今再获受理

一个真正让人民幸福感上涨的不单单是公正严明的左边法律右边,还需要有温暖人心的福利政策;而我国为了公民生育方面的权利,所开设的生育保险,就是为了保障公民在生育的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层面帮助的制度。具体的来说就是:“女性生产后可以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保险金,以此来...

女子未婚生子申请生育保险金被拒,起诉被驳回 如今再获受理

  

一个真正让人民幸福感上涨的不单单是公正严明的左边法律右边,还需要有温暖人心的福利政策;

  

而我国为了公民生育方面的权利,所开设的生育保险,就是为了保障公民在生育的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层面帮助的制度。

  

具体的来说就是:“女性生产后可以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保险金,以此来弥补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并且还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但是上海的张女士两年来,都在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她的案件也是“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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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的享受生育保险的计划规定,生育保险申请人需要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说明,而为了提供计划生育的情况说明,其中有一条那就是需要提交“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而张女士是在2016年意外怀孕的,但是当时已经和男朋友分手;虽然想过放弃这个孩子,但是在家人的规劝之下,张女士将孩子生下。

  

1年后,2017年7月,张女士在街道申请《计划生育证明》的时候因为不能提供配偶身份信息和婚姻证明,街道以此不予受理。

  

随后2018年的1月23日,就像是连锁反应一样,张女士前往当地的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时候,因为没有《计划生育证明》,该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告知张女士其所申请的业务不能办理。

  

  

对此张女士先后对于两家单位进行起诉,但是均已败诉告终

  

法院:“根据相关的左边法律右边规定只有计划内生育的妇女才能享受政策补贴,而且保险事业管理单位要求张女士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张女士未能提供,所以认定其不符合条件,未有不可”

  

今年7月,张女士向上海市高院提出了再审申请。张萌和她的律师坚持认为,未婚妈妈也有权领取生育保险金。

  

  

后续

  

8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她生育保险纠纷案的再审申请。

  

张女士:“其实高院接受的几率只有百分之一二十,现在接受我觉得很高兴,因为这不是我一个的战斗,而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以此来唤醒公众对于这个群体权益的关注,其实可以说这已经是我和我所在这个群体的胜利了;

  

我自己本身不是很在意这些钱,但是有些单亲妈妈的确很需要;有些未婚妈妈为了生计,在怀孕晚期行动困难的时候还去找工作。对她们来说,生产后恢复身体、哺乳孩子期间,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生育保险了。”

  

  

缺舟:

  

首先我们要谴责一下那些不道德的男同胞,有些事不能单纯的怪女子,双方都是自愿的;;

  

但是既然负不起那个责任就要把安全措施做全套,不要让一个人去承担这份痛苦。

  

其次真的为这些单身妈妈鼓掌,或者叫她们“未来妈咪”;不是说鼓励这种现象,而是鼓励她们

  

“不畏惧世俗的压力,留下珍贵的生命”

  

最后

  

关于“形婚”,

  

这的确是解决这个问题最简单快捷的方法,不过这种事存在的隐患很大,很多男方以此为要挟进行敲诈的案件不在少数,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

  

关于群体,

  

你们很棒,为你们骄傲。

  

网友评论

  

生育保险的初衷就是为了照顾那些生育女性怕她们在公司遭受不公待遇的歧视,是出于保护弱者的目的,这种单亲妈妈,本身就不容易一个人带孩子,你说不办理计划生育证明也就算了,但是生育保险金为什么不让领?

  

我支持这位勇敢的未婚妈妈,她不是在为自己去打官司的,而是去给这个空白的左边法律右边起到一个先例,现在都9102年了,未婚妈妈的权益还在摸索中。很多的未婚妈妈面对的不是“施舍”而是“平等”。

  

交了生育保险就应该让别人领

  

我是想说为什么现在女生生育必须要有婚姻的捆绑?在一起幸福可以在一起,在一起遭受伤害了,已经是被伤过一次了,为什么还要设置这么无理的条框二次在伤害?

  

虽然那爸爸不是爸爸,但是妈妈永远是妈妈,孩子是无辜的,况且是跟家人商量,肯定有能力养好孩子,支持妈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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