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历史新知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如果你的户口一直不能落户上海,那么到龄时你得在上海参保,并且在上海的实际缴费年限至少满10年,外地交的+在上海交的养老保险至少满15年,你才能在上海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不再缴费享受退休医保。这意味着你在上海首次参保时,男性不能超过50周岁,女性不能超过40周岁。
如果你的户口以后可以落户上海,那么落户后,只要你到龄时在上海缴费,那么无论你在外地交过几年,都要转回上海,不受缴费满10年的限制,然后在上海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不再缴费享受退休医保。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的退休医保最低年限跟养老保险一样,都是15年,不分男女。这一点跟其它省份很不一样。
需要先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待手续,然后再能在上海享受养老待遇。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的。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退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外地交社保户口到上海后,可以领取退休金吗?下面找法小编为详细介绍:如果你外地的工龄通过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证并叫工龄转移到上海,那么你符合退休年龄后是可以在上海享受退休待遇的,包括养老和医疗。详细你也可以咨询:。此外,分调入和转移两种,转移进入的,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但与单位补缴年限之和不满15年的,由单位一次性按其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本市规定的单位缴费比例予以补足即可。外省市人员调入本市单位工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衔接办事依据1、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2、关于1993年以后由外省市调入本市的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业一发(1998)47号)。申办条件外省市人员调入本市单位工作后,将其在外省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本市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衔接。外省市人员转入(非单位调动)本市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衔接办事依据1、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2、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外省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转入本市的人员,将其在外省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本市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衔接。
外地交社保户口到上海后,可以领取退休金吗?下面找法小编为详细介绍:如果你外地的工龄通过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证并叫工龄转移到上海,那么你符合退休年龄后是可以在上海享受退休待遇的,包括养老和医疗。详细你也可以咨询:。
此外,分调入和转移两种,转移进入的,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但与单位补缴年限之和不满15年的,由单位一次性按其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本市规定的单位缴费比例予以补足即可。
办事依据
1、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
2、关于1993年以后由外省市调入本市的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业一发(1998)47号)。
申办条件
外省市人员调入本市单位工作后,将其在外省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本市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衔接。
外省市人员转入(非单位调动)本市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衔接。
办事依据
1、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
2、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外省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转入本市的人员,将其在外省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本市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衔接。
在上海生活三年以上,和上海固定居民组成家庭的外地人口,根据户口法,可以申请当地户口
如果已经退休就不能转了,还是你退休地发工资,你异地取就可以了。
上海户口外地交纳的养老金转回上海领养老金,具体如下:
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稽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资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可以
离开苏州时,拿身份证、离职证明去苏州参保的社保局开具缴费凭证
回上海参保缴费后,把缴费凭证交上海参保的社保中心,可以把苏州个人账户累计到上海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