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同学在落户的道路上经历了种种艰辛,打败了一个个小怪兽,终于落好户了,觉得这一切终于都结束了,But......户口进来后有些手续还是要一个个去办的噢!海归热线小编告诉你,户口进来后,接下来你还要办理哪些手续。
落户后可办理以下手续:
1.新<身份证>:拍完身份证照后30天可由本人持旧身份证和拍照时的领证单据至社区公共户落户派出所换领。
2.<户籍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可至社区公共户落户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用途:结婚、购房、拍车牌、出入境等
3.<社保卡>办理:请联系居住地或工作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需<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咨询电话:。
4.劳动用工属性——户籍属性的变更:(建议同学们在现有工作离职后办理,详细可咨询电话:)。
(1)退工手续:请将<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定居落户的批复>的复印件各一张,交与人事至公司所在区县的外管所办理,咨询电话:。
(2)<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办理: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处理中心办理。办理需要<2寸照片>二张、<离职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存档证明>、<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定居落户的批复>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详细请咨询各社区事务处理中心。
(3)招工手续:请将<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定居落户的批复>的复印件各一张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交与人事至公司所在区县的职介办理,咨询电话:。
(4)社保属性变更:请将<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定居落户的批复>的复印件各一张,交与人事至公司所在区县的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属性变更手续。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