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失业人员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设定依据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本市劳动者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5号)
◆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失业人员,参加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组织实施的经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的,予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办理渠道
1.线下渠道:各区就业促进中心
2.线上渠道:“上海人社”APP
◆办理材料
线下办理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有效实名制社保卡或银行卡(上海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线上办理无需材料。
◆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人社”APP在线自助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有效实名制社保卡或银行卡(上海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到就近区就促中心培训窗口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逾期视作放弃补贴申请。
◆补贴标准
根据劳动者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同等级,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高级工(三级)2500元/人,技师(二级)3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500元/人。失业人员按补贴标准享受100%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期限
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收费标准
免费
◆线下办理时间
对应服务点对外公布的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