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非婚生新生儿落户办理信息如下:
申办条件:
申请人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姓氏姓名符合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
申报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随本市父(母)申报出生登记
落户材料:
1、随母亲落户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出生医学证明、
非婚生育说明;
2、随父亲落户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说明;
2.亲子鉴定报告(限随父落户)
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户籍地派出所
线上办理:爱山东APP;山东微警务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聊城公安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
办理流程:
“一窗受理”。由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根据居民申请落户途径和原因,当场受理。
“一表申请”。由受理民警从实有人口系统自动生成统一格式的《办理户籍业务事项申请表》,打印交群众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一站办结”。凡材料齐全、形式正当的即来即办,一次办结准迁手续。需要调查核实或上报审核事项,以“数据跑”“民警跑”等形式代办帮办,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地公安派出所通过“当事人自取”“委托代领”或“邮寄到家”等方式送达办理结果。
注意事项:
1、公民办理户口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具有外文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2、无法线上全流程办理的业务,请收到初审意见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参照公示内容)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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