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号须知
1、初诊病人看普通门诊请先预检,再至挂号处挂号。
2、自费初诊病人请先至预检处,自行拿取病历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3、医保病人挂号时请出示社保卡(或医保卡)及就医记录册(无就医记录册不能挂号)。
4、享受大病医保的病人挂号时请主动出示大病医保凭证。
5、离休干部挂号收费时请出示离休干部医疗证、定点医院医疗证转诊单、磁卡、病历卡。
二、就诊须知
1、请根据挂号号序等候就诊(儿科患者挂号后请先至分诊台登记,排队次序以患儿到为准,听从文员安排)。
2、过号病员请服从分诊台文员安排,按医院规定在当前号向后移2号就诊。
3、专家门诊实行预约优先,当天挂号号序排在预约号序后,请按挂号序号在候诊区等候就诊。
4、为保护他人隐私,请勿随意进入诊室,请协助做好“一人一诊室”就诊秩序。
5、候诊时请注意大屏显示,请按照大屏提示就诊;如遇大屏无法正常启动显示,请按文员的安排就诊。
6、病员抄方,一律按挂号顺序排队就诊。
7、普通门诊中午11点后挂号病人,请至下午1点按序号就诊(口腔、针灸、推拿、康复等科室视实际就诊情况而定)。
8、照顾范围
(1)就诊普通门诊的离休干部、现役军人、军烈属、残障人士、70岁以上老人按挂
号序号向前移3号;本院干部保健当前号向后移2号就诊,(家属不属于照顾范围,享受此照顾患者请出示本人相关证件)。
(2)出示当日火车票、飞机票(有效凭证或有效短信通知)由分诊台文员适当照顾。
(3)加号、享受大病医保病人不属于照顾范围。
(4)专家门诊不属于此照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