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海发布了2022应届生落户政策,所有上海高校的应届硕士都可以直接落户。不需要打分,不需要“双一流”高校。
直接落户上海的政策变宽松了,会有更多的本科生报考上海高校的硕士,也是间接发了一大批购房资格。
不是上海高校的应届硕士,想要落户上海,有哪些方式?需要什么条件?
借这篇文章,我来帮大家梳理一下,落户上海的5大方式,看看哪个适合你!
投靠落户
老人投靠已经取消,现在只保留了配偶投靠和子女投靠。
一、配偶投靠:
1、和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婚姻登记满10年(在本市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年龄满35周岁。
2、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在本市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婚姻登记满7年。
3、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
4、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
5、与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在本市登记户口满7年)婚姻登记满7年。
二、子女投靠:
1、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落户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落户。
2、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3、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按下列规定办理:
(1)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系非婚生,该子女取得《独生子女证》,或其父(母)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2)本市一方因死亡、判刑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的,其与外省市人员生育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出生后一直在本市生活的,可以在本市(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如(外)祖父母死亡或不同意落户的,可在本人、亲属或愿意接受其落户人员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5、父(母)迁沪落户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其父(母)拥有抚养权满5年,且其随继父(母)在沪共同生活居住满5年的可以随迁。
除了投靠类,为了照顾夫妻两地分居的情况,也有相关的上海落户政策。
申请条件如下: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等,以及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政府认可的其他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含相当级别)。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以取得本市户籍起算)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五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最后提醒大家,今年应该是落户上海的最佳时机,政策宽松,一定要把握好机会!
如果不满足以上的条件也不要气馁,不少情况都有解决方案。如果你对落户有任何疑问,可以找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