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定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哪些人可以参保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3、如何参保
新增参保人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定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经村居、乡镇、县农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到指定金融机构(我县为定远县农村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存款并办理代扣签约手续。(缴费期账号变更由税务部门办理)续保人员按自行选择的缴费档次(可按年度自行选择缴费档次),向本人的银行卡(折)或社保卡中存入足够的金额,由银行进行直接代扣。
4、每年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参保
我县按自然年度,在每一年的年初开展城乡居保缴费和银行代扣工作,代扣保费工作一般集中在春节农民返乡的1-4月份。
5、我县现在有什么缴费档次,政府如何补贴个人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档次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其中一档按年缴费。(缴费500元以上最划算)
政府对参保人补贴标准:缴费补贴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补贴100元、缴费600元补贴110元,缴费700元补贴115元,缴费800元补贴120元,缴费900元补贴125元,缴费1000元补贴130元,缴费1500元补贴165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县两级财政承担。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及其它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6、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标准是多少
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它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并且已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从到龄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支付终身。
定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2011年)已经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退休金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35元/月(现行标准),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承担。养老金计发标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等所有储存额÷139
7、对高龄人员是否有倾斜
根据定人社发[2020]24号文件,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从2020年1月1日起,对65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2元、3元、4元、5元。
8、怎么领取养老金
符合领取条件的定远县城乡居民可在60周岁当月月初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村居委会、乡镇保障所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经乡镇、县两级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由县农村商业银行实行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9、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个人缴费怎么办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10、参保人死亡了应该如何处理,有补贴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经办机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并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亲属从参保人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死亡人员火化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申领丧葬补助金(少数民族按照有关政策提供相关证明)。参保人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10个月的金额,目前为980元(死亡后多领的养老金从丧葬补助金中扣除),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11、对缴费困难人员有帮助措施吗
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同时鼓励特殊群体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再缴费。
12、参保人户籍发生转移,养老保险怎么办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携带户籍迁移后的身份证、户口本到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
13、身份信息发生变更(姓名、年龄等),是否影响养老保险
参保人信息发生变更后,应携带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变更业务,同时前往指定的金融机构(县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相关信息的变更业务。以免因个人信息变更影响本人的缴费或待遇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