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职工因为换工作,导致住房公积金缴存出现中断的影响主要是在中断期间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在新的单位重新就业后,不能补交以前中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但可以续交,并可以把以前的账户转移、合并到一起,累计个人账户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