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策:成都公积金贷款存贷系数公布。成都是一座宜居的城市,是新一线城市。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到成都买房定居。大家买房需要贷款的时候,首选肯定是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利息低。近期,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公积金贷款存贷系数,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成都公积金新政策:公积金贷款存贷系数。
一、个人住房贷款存贷系数
结合流动性状况等因素,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系数定为0.9。自2021年10月8日起实行。
二、精细化贷款额度计算规则
基于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性的特点,为进一步促进贷款权利与缴存义务相匹配,对“双挂钩”贷款额度计算规则进行精细化调整,将与缴存余额、连续缴存时间“双挂钩”的贷款额度计算规则,调整为与每笔缴存资金、对应的存储时间“双挂钩”。个人40万,家庭70万的最高贷款总额,没有调整。
调整后特点
一是多缴长存资金获得更高贷款额度,少缴短存资金的支持力度下降,可以鼓励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多缴长存,降低投机性缴存风险。
二是降低贷款额度与连续缴存时间的关联程度,由于将与连续缴存时间挂钩改为与每一笔缴存资金的存储时间挂钩,因此由于工作变动造成的缴存中断将不再会导致贷款额度骤降。
三、取消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款“二选一”的限制
本次调整一并取消了原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中的“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缴存人可以结合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和拟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自行决定是否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贷款所购住房的首付款,最大程度地在购房过程中使用到公积金支持。
之前只能二选一,即选了公积金贷款,则不能提取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只能间隔一年后,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四、新建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备案表调整
对满足项目合作时相关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其购房合同备案表,从公积金贷款的受理要件调整为发放要件,相当于将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整体提前。
此项调整将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时间大幅提前,将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五、精细化逾期记录的应用
为进一步推进诚信社会建设,防范贷款潜在风险,对申请贷款时已存在的逾期记录应用进行了调整。
主要包括重点关注两年内逾期扩大到同时关注两年内、五年内逾期,信用卡的逾期应用收紧到与贷款的逾期应用保持一致,提高最低首付款比例的档次从一档(提高30%)细分为三档(提高10%、20%、30%)等。
六、对异常缴存情况的进一步审查
缴存人在申请贷款前短时期内异常调整缴存基数的、所在单位被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登记或风险缴存单位名单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有权要求提供银行收入流水、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等资料进一步审查,确定月收入。
七、增加贷款变更业务种类
成都公积金中心新增支持还款卡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缩短等贷款变更业务,同时开放了提前还款、结清证明打印、还款明细打印等线上办理渠道。
八、贷款新政的执行时间
购买新房或再交易房,购房网签合同在2021年10月8日及之后的,均按新贷款政策执行。
购买新房或再交易房,购房网签合同在2021年10月7日及之前的,可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贷款对象
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本市个人自愿缴存者),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三、按下列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3、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以下情况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1)职工变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变更前后缴存时间连续;
(2)单位补缴了住房公积金,补缴部分对应时间与正常缴存时间连续;
(3)退役军人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补缴至公积金中心,并继续缴存,转入前后缴存时间连续。
四、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具有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交易价格。
七、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八、能够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九、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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