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咨询关于2016社保缴费基数的问题,小编结合多年的经验整理出来一些2016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对应的资料,分享给大家。
2016年6月8日,渝人社发〔2016〕108号文件公布2015年社平工资标准(文件原文点此),根据文件,调整后2015年社平工资5175元/月,2016年社会保险根据此实行下限为3105元。
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元、下限为3105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175元、下限为3105元。
扩展资料:
以社保中的养老金为例,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1、企业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缴费比例
16年社保交费3200-元。
社会保险应当按照以下方法交:
1、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代扣后,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劳动者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直接去社保机构中心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深圳一档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
最高: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就是6054×3=元。
最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6054×60%=3632元。
日前深圳市社保局公布了,深圳社保最新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基数。
深圳市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16年)
据此,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5525元/月、6753元/月的标准计算。
扩展资料:
“五险”中“四险”缴费与最低工资标准有关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348元。
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
调整后,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均提高至元,一、二、三档医保缴费都有变化。失业保险缴费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变化无关。
8月1日起,我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社保“五险”缴费中,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四险”都与最低工资标准有关,医疗保险缴费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无关。
三险”缴费基数上限提高至元
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2%,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4%;非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1%,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3%。
缴费基数均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每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元(8348元×300%),下限为2200元。
生育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单位缴费,缴费比例为0.45%。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元(8348元×300%),下限为2200元。
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单位缴费。根据行业类别分八档基准费率进行缴费,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根据单位上两个自然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情况等因素确定浮动档次后进行缴费。
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每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元(8348元×300%),下限为2200元。
此外,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缴费比例为1.5%,其中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5%。失业保险单位每月缴纳22元(2200元/月×1%),个人每月缴纳11元(2200元/月×0.5%)。
一、二、三档医保缴费都有变化
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和三档。单位应为深圳户籍职工参加医保一档;非深圳户籍职工可在一、二、三档中任选一种参加。
医保一档缴费比例为8.2%(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6.2%,个人缴纳2%,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每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元(8348元×300%)、下限为5009元(8348元×60%)。
医保二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目前为8348元,缴费比例为0.8%(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6%,个人缴纳0.2%。
医保三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目前为8348元,缴费比例为0.55%(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45%,个人缴纳0.1%。
参考资料:人民网—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有新调整
2016年度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元,下限为3563元。
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拓展资料:
2015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元,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
以此我们可以推算出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最高标准为:
缴费基数上限计算公式:上年度月均工资*3,即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
参考资料:上海社会保险网社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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