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某一月份中间离职后,马上入职新的单位,该职工这个月的社保应当由哪个单位缴纳?职工离职当月工作未满全月,社保缴费基数该如何确定?离职了,当月缴费情况显示“视同缴费”,这是什么情况?来看市人社局的解答,详见↓
Q
职工在某一月份中间离职后,马上入职新的单位,该职工这个月的社保应当由哪个单位缴纳?
A
同一个月内在多家单位工作的,应由第一家单位缴纳社保费。也就是说,职工在某月中间离职,马上入职新的单位,这个月的社保应当由原单位来缴纳。按照不重复缴费的原则,新单位可以从下月起为职工缴纳社保费。
提示:劳动者离职跳槽时,要注意两家单位间社保关系的“无缝衔接”哦!从原单位转出后,要提醒新单位及时办理相关社保缴费手续,避免出现“断缴”,影响您的个人权益!
Q
职工离职当月工作未满全月,社保缴费基数该如何确定?
A
知道了离职当月社保费由哪家单位缴纳的问题后,我们再来看看关于缴费基数的问题。职工离职当月工作未满全月的,缴费基数按该职工当月实际工资性收入核定。当月实际工资性收入低于本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核定。目前本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4927元/月。在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按照全月工资性收入作为月缴费基数。
举个例子,小袁20日从原单位离职了,她当月的实际工资性收入是5000元,高于本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4927元/月。所以,原单位应按照5000元的基数为她缴纳离职当月的社保费。在小袁和原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原单位也可以将全月工资性收入作为月缴费基数为小袁缴纳社保。
Q
离职了,当月缴费情况显示“视同缴费”,这是什么情况?
A
一些参保人员比较关心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离职后尽快打印了“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却发现单子上离职当月的社保缴费情况显示“视同缴费”。这是什么情况呢?别着急!本市社保费采取隔月扣款记账的方式,当月的社保费将在次月扣款,在没有记账前明细显示为“视同缴费”。
资料:市人社局、上海发布
编辑:尉澜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