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新引进应届毕业生补助
1.补助对象:新引进为国内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
2.补助标准:“双一流大学”(或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学科)者给予每人每年综合补助2.4万元,非“双一流”者给予每人每年综合补助1.2万元。
3.补助期限:最长连续补助2年。综合补助分2次发放,共发2年,分别于人才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五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年和满2年后核发。
二、关于新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补助
1.补助对象:新引进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技能等级以上人才。
2.补助标准:给予每人每年2.4万元综合补助。
3.补助期限:最长连续补助2年。综合补助分2次发放,共发2年,分别于人才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五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年和满2年后核发。
三、关于技术职称晋升补贴
1.补贴对象:区内企业工作期间获得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者。
2.补贴标准:获得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分别给予每人1500元、3500元、1万元、2万元一次性技术晋升补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分别按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类别给予每人1000元、1500元、2500元、3500元、1万元一次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3.申报时限:获证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获证之日起”的时间节点为2020年3月1日(含当日)之后获证的(具体以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2020年3月1日之前获证的不适用于本措施。“一年内申请”,指获证之日起至申请时间跨度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