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关这类人的补贴

《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人才部分)》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公告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人才引育工作,加强人才引育集聚,根据《关于印发一、申报对象在蚌创新创业,在我市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5G通讯、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

公告!有关这类人的补贴

  

  

《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人才部分)》

  

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人才引育工作,加强人才引育集聚,根据《关于印发

  

一、申报对象

  

在蚌创新创业,在我市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5G通讯、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医药和各县(区)首位产业、主导产业等重点

  

产业企业以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中,能够发挥重要促进作用的高素质人才(团队)和相关人才机构、平台。

  

重点产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名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各县(区)、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等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

  

二、申报程序

  

1.申报

  

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今年申报为全流程网办,申报单位登录蚌埠市市级产业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左边()右边,根据人才引育政策实施细则和申报公告要求,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及时关注相关审核意见,配合做好材料完善等工作。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上传的材料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承诺书、汇总表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同时汇总表上传可编辑电子文档。

  

2.初审

  

2022年10月19日至11月11日,各县(区)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

  

3.复审

  

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2日,市住建局对各县(区)报送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及时将复审结果反馈至有关县(区)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

  

4.兑现

  

资金市与县按照3:7比例分担,市与区按照5:5比例分担。支持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后,由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用途拨付至政策支持对象。

  

三、申报条件

  

1.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基础人才在蚌自行租住住房的,连续3年给予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3.6万元/年,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2万元/年,本科生、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1.5万元/年。

  

申报条件:

  

(1)政策支持期内(2020年7月1日后)新引进在蚌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等产业基础人才,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

  

(2)产业基础人才年龄不超过40岁(计算至当年公告申报当月,博士、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放宽至45岁);

  

(3)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4)人才在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引进后在蚌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满一年的,可延后至下一年度申报。

  

(5)申请人房屋租赁需通过我市CCB建融家园-蚌埠办理网签备案证明(单位或企业提供租住用房的,由相关单位或企业出具租住证明)。(

  

2.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基础人才在我市未享受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安家补助,在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20万元,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8万元,本科生、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5万元。

  

申报条件:

  

(1)政策支持期内(2020年7月1日后)新引进在蚌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等产业基础人才;

  

(2)产业基础人才年龄不超过40岁(计算至当年公告申报当月,博士、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放宽至45岁);

  

(3)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4)人才在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引进后在蚌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满一年的,可延后至下一年度申报;

  

(5)人才引进后3年内在蚌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须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产权人,含二手房),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发放一人。

  

(6)人才在我市未享受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安家补助。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须备齐以下材料:

  

1.《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见附件1)。

  

2.《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3.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新购住房的需提供购房证明材料,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其他

  

1.申报资料信息务必认真核对,确保无误,以免影响审核及资金拨付。

  

2.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补贴资金、取消相关政策待遇外,将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各区住建局和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相关政策的解释。

  

4.咨询电话:

  

市住建局:

  

怀远县住建局:

  

五河县住建局:

  

固镇县住房保障办:

  

龙子湖区住房保障中心:

  

蚌山区人住房保障中心:

  

禹会区人住房保障中心:

  

淮上区人住房保障中心:

  

高新区住房保障办:

  

经开区住房保障办: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汇总表》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叶菲刘畅

  

审核:魏伯弢

  

监审:卢静李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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