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兑现人员范围
1.研究生住房补贴和生活补助:2017、2018来我市企业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执行《关于实施大学生百千万聚才计划的意见》(东人社发〔2017〕8号):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我市企业就业,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可享受为期5年的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元。
2.企业新聘用大学生人才补贴:2019、2020年来我市企业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执行《东营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激励政策》(东委〔2018〕99号):对企业新聘用来我市首次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对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
3.企业新聘用大学生生活补助:2021年以后来我市企业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执行《关于实施“才聚东营”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东发〔2020〕12号):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人才补贴,其中,属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
二、发放通道及流程
1.普通高校毕业生自动识别通道: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随时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在线”模块,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进行注册。系统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学历学位、社保缴纳等信息,个人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2.“双一流”毕业生、留学生和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大学生专用通道:2019年及之后首次来我市就业的“双一流”本科毕业生、2021年及之后首次来我市就业的“双一流”研究生和国(境)外留学生、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大学生,进入专用通道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补贴发放登记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之后登记的将于下次发放。已登记的大学生无需再次提交,补贴每半年集中发放至登记大学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时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人员。
2.补贴人员务必保证已办理并激活社保卡。
3.“双一流”毕业生、国(境)外留学生和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大学生请进入专用通道登记。
4.联系电话:
东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
河口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
垦利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
广饶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
利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0546-;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0546-;
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社会事务科,0546-;
省黄三角农高区组织人事部,0546-;
社保卡问题咨询电话,0546-、0546-;
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科,0546-。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