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几百元的高温补贴,我舅舅和老板生气地拍桌子,提出离职。这又是何苦呢?我舅舅说这不是钱的问题,一定要讨个说法。
每年五、六月开始,全国各省市地区进入炎热的夏季。特别是南方地区,早已迎来35度高温。各个单位开始陆续给在职人员发放高温补贴。众所周知,退休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岗位,不在高温环境下工作,自然没有高温补贴。但是,退休返聘人员呢?他们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体力和精力大不如从前,还要继续发挥余热。他们和在职人员一样辛苦工作。尤其是夏季炎热的时候,他们顶着酷暑高温,奋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他们可以享受到高温补贴待遇吗?
我舅舅今年68岁了,就是一名退休返聘人员。舅舅是搞机械出身,做了几十年的机械工程师,无论是理论知识还是实操经验都特别丰富。现如今,搞机械的年轻人太少了,很多单位都缺机械工程师。我舅舅退休后,被很多单位返聘。
去年,为了上下班方便,舅舅去了一个离家比较近的工厂上班,担任技术顾问。由于工作原因,舅舅经常要下工厂工作。由于天气炎热,车间里的经常会达到35度高温。老板为了省钱,在工作车间竟然没有配备空调,只放了几台电风扇。到了夏天,整个车间热得像蒸笼一样,工人们在干活儿时汗如雨下。年轻人都酷热难耐,何况我舅舅这样的老年人,肯定是比别人更难受。
但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工厂的职工都拿到了高温补贴,唯独我舅没有。我舅找到人事经理询问原因。人事经理振振有词地说:我舅舅是退休返聘人员,不是单位的正式职工。退休返聘人员和企业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说白了就是编外人员,类似于临时工。企业每月按时给他发劳务费就可以了。老板说了什么补贴、福利之类的,退休返聘人员统统都没有。
我舅舅气不过,找到老板理论。不是他想要这几百元钱,他在意的是企业对一个劳动者的关怀。既然对一个退休返聘人员这么吝啬,那么我为什么还继续在这工作呢?我舅舅生气地向老板提出离职。老板当然不愿意放我舅舅离开,厂子里有几个重要项目,离不开舅舅的参与,少了他这样的技术顾问,怎么能成?老板马上让人事部把高温补贴发给舅舅,还特意给舅舅买了一箱饮料。
退休返聘人员可以享受高温补贴待遇吗?
2012年6月人社部联合多家单位发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补贴是用人单位对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的一笔补助,用于劳动者防暑降温,但不是人人都能领到高温补贴。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在每月100元至300元之间,发放时间一般在4至5个月之间,另外广东、上海、江苏等经济发达省份每月按最高300元标准进行发放,按4至5个月发放的话,就是1200元至1500元,确实是一笔不小的福利了。
第一:对于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也就是说没有实现全国统筹。根据人社部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补贴标准属于省级统筹,由省级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发放标准,同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上调。
第二:防暑降温补贴没有写入劳动法。只是一种地方性的政策法规,不是国家强制性左边法律右边,其效力低于左边法律右边。换句话说,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发放高温补贴。所以,企业是否发放、如何发放有一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高温津贴可以看作为与取暖费、提租补贴、过节费一样的福利待遇。实际上,能发放高温补贴的单位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大部分私营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很少发放高温补贴,经常会在这方面打折扣。
第三:一些非企业正式职工,比如劳务派遣人员、退休职工、临时工等等,他们与企业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往往拿不到高温补贴。退休人员很关心高温津贴,但他们不是劳动者,没有用人单位,已不在高温环境下工作,自然没有高温补贴。
第四:退休人员返聘,不适用于国家有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和工资支付的暂行规定,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一切都根据用人单位和退休职工的用工协议为准。至于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可以有高温补贴,需要双方协商来确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有的企业比较慷慨大方,能够体恤劳动者的情绪和需要,对待员工一视同仁,会给所有人发放高温补贴。有的企业对劳动者比较吝啬,甚至把员工分为三六九等区别对待,还会在高温补贴上揩油,让劳动者非常失望,从而工作懈怠甚至离职。老板创办了企业,想要干一番事业,最重要的是赢得人心。为几百元和员工斤斤计较,只能让路越走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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