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嘉兴市本硕博人才补贴申请指南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培育硕博人才,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嘉人社〔2018〕102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嘉人社〔2019〕76号)文件精神,结合嘉兴市实际,就2020年市本级硕博人才补贴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象范围2017年1月1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之前从未在嘉兴工作过)...

2020年嘉兴市本硕博人才补贴申请指南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培育硕博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硕博倍增计划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嘉人社〔2018〕102号)和《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嘉人社〔2019〕76号)文件精神,结合嘉兴市实际,就2020年市本级硕博人才补贴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17年1月1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之前从未在嘉兴工作过),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在市本级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除外)。具体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即2016年12月以前已在嘉兴(含所辖县市区,下同)缴纳过社保的人员不能申请聘用补贴、工资外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安家补贴,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

  

2017年1月1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但不在嘉兴市本级缴纳社保的博士,在嘉兴市本级连续工作满36个月后可申请购房补贴(以工资流水或纳税记录代替缴纳社保)。

  

嘉兴市属公办学校和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硕博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嘉教人〔2018〕207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嘉政办发〔2018〕51号)文件精神,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政策,不纳入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申报范围。

  

二、申报方式

  

为应对疫情,2020年市本级硕博人才计划采取全程线上申报方式进行。其中,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安家补贴、聘用补贴、工资外津贴、攻读硕博奖励等6项由人才申报,挂职(兼职)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

  

申报时间:2020年3月20日—4月30日

  

方式一:登录嘉兴人才在线网站左边()右边,点击“2020年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申报通道”注册申报。2019年已注册过的申请人(单位),用原账号登录即可。

  

方式二:微信关注“嘉兴人才在线左边公众号右边”,点击“硕博倍增”注册申报。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登录申报通道,注册账号,硕博人才以本人身份证号(外籍用护照号)注册,并绑定本人手机号;用人单位以单位全称注册,并绑定操作人员手机号。

  

(二)登录申报系统,查看申报须知,作出诚信申报承诺,填写调查问卷。

  

(三)进入申报系统,填写个人(单位)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证件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下载)、社保缴纳记录(浙里办APP下载)、劳动(聘用)合同或企业营业执照。

  

(四)根据申报条件,分别申请项目,根据项目类别填写其他有关信息,上传其他证明材料,涉及基本信息(含证明材料)的无须重复填写或上传,如有修改请到基本信息中统一修改。

  

(五)申报项目经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单位)须在5天内打印申报表,本人签字承诺、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再拍照上传到申报系统审核进度栏。

  

四、申报项目

  

(一)购房补贴

  

1、对象和标准:硕博人才在嘉兴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博士35万元、硕士15万元。在首次申请购房补贴5年内,该房产禁止上市交易。购房补贴一般分两次申请,首次申请金额为补贴金额的50%,第二次申请须在首次申请1年后且在市本级工作满3年;首次申请时如已在市本级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申请全额补贴。领取购房补贴时,将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

  

2、申请材料:填写有关信息,上传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照片。

  

3、申请条件:来市本级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并取得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

  

(二)租房补贴

  

1、对象和标准:硕博人才在嘉兴市区范围内无商品房的(或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申请租房补贴。博士2500元/月,补贴时间不超过10年;硕士1000元/月,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已申请购房补贴的,不能再申请租房补贴。

  

2、申请材料:填写有关信息。

  

3、申请条件:来市本级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4、说明:本次租房补贴申请的时间段为2019年度。租房补贴按年度申请,本次按照2019年度硕博人才在嘉兴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确定,具体为:2019年度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可申请12个月补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可申请6个月补贴。硕士3年内、博士10年内停止在市本级缴纳社保的,不能再申请租房补贴。

  

(三)海归博士安家补贴

  

1、对象和标准:给予海归博士(在海外高校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含港澳台地区)6万元的安家补贴。

  

2、申请材料:填写有关信息。

  

3、申请条件:来市本级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四)企业硕博人才聘用补贴

  

1、对象和标准:对来市本级企业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给予一次性聘用补贴,博士2万元/人、硕士1万元/人。

  

2、申请材料:填写有关信息。

  

3、申请条件:来市本级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五)企业硕博人才工资外津贴

  

1、对象和标准:对来市本级企业工作的硕博人才,给予3年内工资外津贴,博士1000元/月、硕士600元/月。

  

2、申请材料:填写有关信息。

  

3、申请条件:来市本级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4、说明:本次工资外津贴申请的时间段为2019年度。工资外津贴按年度申请,本次按照2019年度硕博人才在嘉兴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确定,具体为: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可申请12个月补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可申请6个月补贴。硕博人才3年内停止在市本级缴纳社保的,不能再申请工资外津贴。

  

(六)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

  

1、对象和标准:对2017-2022年在市本级企业工作期间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和学位的人员(以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为准),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

  

2、申请材料:填写有关信息。

  

3、申请条件:在市本级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新取得博士、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硕博人才挂职(兼职)补贴

  

1、对象和标准:对来市本级挂职(兼职)的市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硕博人才(含在高校就读研究生阶段满一年的在校生),在企业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生活补助和科研经费补助的,给予企业50%的补助(博士最高8万元/年、硕士最高4万元/年),补助时间不超过2年。到机关事业单位挂职的,给予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的补贴,按原渠道列支。挂职(兼职)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

  

2、申请材料: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硕博人才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照片、硕博人才在职证明(或高校在读证明)照片、挂职(兼职)协议书(合同)照片、硕博人才学历学位证书照片,企业提供生活补助和科研经费补助的银行账单等证明材料照片。

  

3、申请条件:挂职(兼职)结束后。

  

其中,第1-6项由人才申报,第7项由用人单位申报。

  

五、申报说明

  

(一)政策执行时间:2017-2022年新引进硕博人才;政策受理兑现时间:2019-2025年。

  

(二)商品房:地点在嘉兴市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上用途一栏须为住宅。硕博人才可用名下商品房申请购房补贴,每位硕博人才最多享受一次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额。(注:不动产权证书上权利人一栏可以有多人,但申请人必须在其中;不动产权证书上如显示申请人所占房产比例的,则该比例所对应的房产价值视为购房总额。)

  

(三)企业:包括所有在嘉兴的企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清华柔性电子技术研究院、浙江未来技术研究院(嘉兴)、上海大学(浙江嘉兴)新兴产业研究院等事业法人以及在嘉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参照企业执行。

  

(四)人才收到补贴后,应自行按规定纳税。

  

(五)涉及海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2017年1月1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在来嘉兴工作后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不能享受除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以外的购房、租房、安家、聘用补贴和工资外津贴等政策。

  

(七)申报人应诚信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补贴资金,并永久取消嘉兴各类人才政策申请资格,在“信用嘉兴”中列入黑名单。

  

六、其他事项

  

(二)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可根据人才发展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涉及的人才补贴与我市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本公告中所称“以上、以前”等均包括本级或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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